下月起餐企禁设最低消费 推翻"霸王条款"有法可依

据商务部昨日消息,日前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了《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办法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餐饮经营者不得销售不符合国家产品质量及食品安全强制标准的食品等。对于餐饮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法律法规及规章有规定的,商务主管部门可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罚。

根据商务部8日发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将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办法》将自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餐饮经营者应当建立节俭消费提醒提示制度,并在醒目位置张贴节约标识,贯彻节约用餐、文明用餐标准。应引导消费者餐前适量点餐,餐后主动帮助打包,对节约用餐的消费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国家鼓励餐饮经营者发展特色餐饮、快餐、早餐、团膳、送餐等大众化餐饮,提供标准化菜品,方便消费者自主调味,发展可选套餐,提供小份菜。

  • 行业监管 热门阅读

精品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