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职业餐饮网>>餐饮资讯>>经营资讯>>正文

餐馆卖鱼明示七两算一斤

    市民万先生向重庆晚报投诉称,在渝北区安家咀公交站附近,有一家南泉六合鱼餐馆,明码标价“7两算1斤”,这让他觉得很不合理:“这种算法是让顾客被迫接受,是霸王条款。”

  重庆晚报记者 文翰 贺怀湘 见习记者 刘润 摄影报道

  老板:

  从来没人说短斤少两

  接到万先生的反映,昨日中午重庆晚报记者来到这家南泉六合鱼(龙溪分店),厨房门上张贴着的温馨提示特别显眼本店六合鱼现点现杀,剖洗干净后,7两算1斤,一次点齐,请勿浪费。草鱼30元一斤……

  “我们的六合鱼在重庆只有两家店,一家在南泉,开了二十几年,一家就是这里,开了16年,再无分店。两家店都是7两算1斤,我们的7两,实实在在就是7两,肯定不会少。我们也欢迎顾客来复秤,从来没人说我们短斤少两过。”老板丁家俊说。

  丁老板认为,既然顾客来店里消费,那么就是认可“7两算1斤”的算法,自己的做法并无问题,“有些客人不了解我们店的规定,杀鱼时我们都是主动告知,如果有异议,可以不在店里消费。我们主要是做回头客,熟客都认可了我们的算法。”

 

温馨提示里面清晰写道“七两鱼算一斤”
温馨提示里面清晰写道“七两鱼算一斤”


  记者走访了沙坪坝、杨家坪等地的多家鱼庄、烤鱼店,均没有明示“7两算1斤”的做法。

  工商:

  明示也算霸王条款

  重庆晚报记者联系上渝北区工商分局龙溪工商所负责法制工作的主任科员曹海蓉。她称,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7两算1斤”虽然明示,但让就餐的消费者被强制接受,属于霸王条款,且这种计量方式也违反了计量正确的公平交易条件。消费者可要求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

  曹科员表示,龙溪工商所已责令南泉六合鱼(龙溪分店)整改,如拒不改正,则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太安鱼上桌分量不足

  老板解释“8两算一斤”

  近日,市民莫先生与朋友在科园六路的一餐馆就餐时,点了一条太安鱼。等到鱼上桌,他们发现分量不足,去找老板要说法,老板称“8两算的一斤”。

  莫先生向记者介绍,“我们都是附近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中午7人到百味轩家常菜就餐,发现鱼短斤少两后,我们没有动筷子,找老板讨说法,并把对答录了音。”

  以下为录音:

  “老板,鱼有点少哟!”莫先生说。

  “是恁个多,没得问题。”一位中年男人的声音传来,这是老板。

  “那你重新称个3斤4两的再做一次,如果还是这么多,我们就认账继续吃。”

  “没得同样大小的鱼了。”

  “那你称个3斤的,弄出来没有3斤4两的多,我们也认账。”

  “都是经常吃到鱼的,这条鱼肯定没有3斤4两!”莫先生这边有人提出异议。

  “8两算的1斤,这么多分量是差不多噻。”老板说。

  “老板,你这种说法我们还是第一次听说,太有创意了……如果真是8两算一斤,称鱼之前就应该告知,为什么等消费者发现了再说?”

  记者来到百味轩家常菜求证,老板并不在店。老板娘解释:“他(老板)是说过8两算1斤,他天天都在喝酒,天天都在醉,喝麻了的人说话能信啊?”


  老板娘称,一家人从铜梁到主城区经营餐馆已经5年,是凭良心做生意,称鱼时确实是3斤4两,绝对没有耍秤。“他们有异议,我们也不想影响其他客人,最后还不是算的2斤7两的钱。我还要炒菜,这么个事情都要找记者来扯,烦不烦嘛?”没待记者拿出录音对话,老板娘就往厨房走去。

  吃货小罗:市区有名的烤鱼我基本都吃过。1斤鱼剖洗后,一般来说只有8两左右。如果明示7两算1斤,而且味道还不错的话。我还是会去吃的。

  家住沙坪坝的刘小姐:我们去称鱼时,顶多是看个大概。既然老板明示7两算1斤,我还是倾向于相信他这7两是实在的7两。只要分量不少得过分,我不会计较。

  市民万先生:南泉六合鱼的麻辣味做得很足,我吃得很舒服。但这种7两算1斤的算法,虽然明示了,但我们是被动接受的,我认为这是霸王条款。
本文来源:华龙网-重庆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