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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师陈雷在夜间盗窃自行车被民警发现,逃跑时他驾驶电动自行车将抓捕民警拖行40余米,此后因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今天上午,陈雷上诉一案在一中院二审开庭。
“当时特别紧张特别害怕。”陈雷坐在法庭上,每回答一次就加上这样一句说明。开始陈雷的语气还很平静,但说到最后已经泣不成声。他认可公诉机关指控的全部事实,但之所以上诉是觉得1年的刑期太长了。
由于没有新的证据,庭审进行不到半个小时便宣告结束。陈雷在最后陈述阶段边哭边说:“我知道错了。”他的妻子坐在旁听席上,也默默地擦着眼泪。
该案没有当庭宣判,庭审结束后,陈雷哭着说自己最对不起母亲,因为自己一时贪念,导致目前只能让母亲帮助自己养家。
“明天是我们小孩一周岁的生日。”陈雷的妻子望着丈夫被法警带出法庭,抹着眼泪说道,做厨师的陈雷本想贴补一下家用,所以才会偷别人的车。目前,她一人在家照顾年幼的孩子无法工作,全靠婆婆在外面洗菜打工维持家用。
案情回放
2012年4月15日凌晨1时许,陈雷骑电动自行车驮带一辆上锁的自行车,行至北京市西城区粉子胡同东口时,被西城公安分局丰盛派出所巡逻民警发现。
民警让陈雷停车接受盘查。陈雷拒不接受盘查,并在民警抓住电动自行车阻止其逃跑的情况下,将民警拖拽倒地致多处皮肤挫擦伤,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
2012年6月18日,西城法院认定被告人陈雷犯妨害公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一审宣判后,陈雷以量刑过重为由上诉至市一中院。
作者:王巍 来源: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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