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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招聘来的厨师居然是个惯犯,他刚干了一个礼拜,就偷走4000多元的营业款。近日,北塘法院审理了这起窃案。
2010年8月底,于某到北塘一家土菜馆应聘厨师,土菜馆王老板让他试炒了几个菜,并对其身份简单登记后,录用了他。于某的活儿很多,要配菜又要炒菜,炒菜味道一般般,遭到了王老板的几次指责,于某怀恨在心。一周后,于某换衣服时,见王老板钥匙放在住处的床头柜上,起了贼心,他就拿了钥匙到饭店里,把洗菜的阿姨支开,然后将抽屉里的4180元钱席卷一空。得手后,于某逃到了常州。2011年10月,于某被抓获。经查,2010年7月,于某刚刚刑满释放。
1997年,于某就因偷了别人一头牛以及强奸一名女子而获刑8年,之后还三次因盗窃被劳教和判刑。(古剑 刘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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