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二月一则号称“最高法司法解释餐饮企业包间设最低消费为霸王条款”的消息被广泛报道后,“包间最低消费”这个争议不断的话题就再次进入公众视野。
记者近日暗访广州多家中高端食肆,发现大部分商家仍设最低消费。既然最高法已经明确,为何众多商家“顶风作案”?在羊城晚报报道出街后,广州市工商也并未对相关餐饮企业进行查处行动,又是为何?
多个餐饮企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餐厅包间成本相对大厅高,设置最低消费是正常行为。广州市工商局昨日在采访回复中则明确:“新《消法》对餐饮企业设‘最低消费’并无明确禁止性条文,对于‘最低消费’也不能一概认为‘霸王条款’。”
一则报道引发一轮热议
今年2月,最高法在答复中国消费者报的采访函中表示,餐饮行业中的“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属于服务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是餐饮行业利用其优势地位,在向消费者提供餐饮服务中作出的对于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一出,各地媒体又掀起一轮调查餐饮行业最低消费的热潮。调查显示,在中高端餐饮行业中,设置最低消费的做法非常普遍。
然而,近日从相关渠道了解到,最高法并未将上述采访回复以公文形式下发。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日景告诉记者:“一般来讲,只有最高法以明确的公文颁布的,才能被称为司法解释。最高法给媒体的回复绝对不是司法解释。”
这意味着,中国消费者报上引用的采访回复并无绝对法律效力。法院无法以此为依据判定相关争议,工商等执法机关也无法以此为依据进行执法。
不仅无法依据上述最高法的采访回复判定“最低消费”属于霸王条款,即使依据今年315开始实施的新《消法》也同样无法判定。陈日景告诉记者,新《消法》中与“霸王条款”相关性最强的规定是“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着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据此,如果餐饮企业在事先明确告知了消费者“最低消费”,并不存在强制情形,就不能认为“最低消费”是霸王条款。
餐饮业苦衷:包间成本高
近日,记者暗访广州多家中高端食肆,结果发现,绝大部分商家仍设包间最低消费,低则五六百元,高则两三千元。这与羊城晚报2月份的调查结果一致。虽然被外界反复批评,但餐饮企业却始终未取消最低消费,并且对于外界的批评感到委屈。
广州本地某大型连锁企业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我在包间付出的成本高,为什么收费就不能高一点呢?”而广州酒家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赵利平向记者诉说了设置最低消费的苦衷:“以广州酒家为例,大厅和房间同样的面积可以摆5张桌子,2个服务员就可以服务3张桌子;但包间中基本上只有一张桌子,并且一个房间平均下来就需要1.5到2个服务员。再加上房间中的其他设置,一个包间的成本是大厅的2倍还多。”
广州饮食商会会长、耀华餐饮集团董事长区又生对上述观点表示赞同,他表示:“房间的成本包括租金、服务员人工成本等均会高于大厅,设置适当的最低消费也是餐饮企业出于保证利润的考虑,具备一定的合理性。”
在广东省餐饮服务行业协会名誉副会长姚学正看来,餐厅是否设置包间最低消费,主要取决于市场的供求关系。因为包间是稀缺资源,所以设置一定的门槛是合理的。
穗工商局:设低消违背政策
不少消费者在遭遇低消时会投诉到相关政府部门,作为监管机构,广州市工商局给记者的答复是:新《消法》对于餐饮企业设“最低消费”并无明确禁止性条纹,对于“最低消费”也不能一概认为是“霸王条款”。
广州市工商局消保处副处长叶冠勇告诉记者:“‘最低消费’是否违法不能一概而论,但肯定与国家政策相违背。”据了解,今年3月,国务院引发了《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明确要求要推行科学文明的餐饮消费模式,要求餐饮企业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叶冠勇说,广州市工商局也在和广州市餐饮协会共同努力,倡导餐饮企业废除最低消费,目前已经取得了一定效果。
什么情况下“最低消费”属于“霸王条款”?根据广州市工商局的回复,如果餐饮企业设立“包间最低消费”,“具有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权利等情形的”,如未事先告知消费者,强迫消费者消费,对包间最低消费金额的设置明显高于合理水平,则涉嫌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工商部门将依据新《消法》的规定进行查处。
业内人士:建议改收包间费
尽管对于“最低消费”是不是“霸王条款”存在争议,但消费者对所有“最低消费”存在不满却是事实。黄先生前两天在山东老家一个包间和朋友吃饭,被告知有最低消费便满心不爽。
叶冠勇表示如果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被侵犯,应当积极主张自己的权利。但他同时认为:“既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要维护经营者的正当利益。”
餐饮企业的苦衷和消费者的不满似乎是个两难。有业内人士建议,既然餐饮企业设置最低消费是为收回服务成本,那么可以换一种形式将“最低消费”改为“包间费”。例如不再设置包间最低消费,而改为收取100元或200元的包间费。
律师认为,餐厅收取多少“包间费”,涉及物价部门的工作范畴,建议在对“最低消费”的监管上应当多个部门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