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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表态倒逼餐饮市场改革

      新华网拉萨2月17日电(记者张宸)最高人民法院14日明确认定餐饮行业中“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为“霸王条款”,十余年法律争执尘埃落定。对消费者而言,最关心的事莫过于是否真能自带酒水,如果酒店拒不整改,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消费者维护权益的方式有三种:自己跟酒店协商,向消协、工商部门投诉,向法院起诉。个人消费者与酒店相比明显处于弱势,单独跟酒店协商一般很难争取到合法权益。同时,向法院起诉面临败诉的风险,即使最终胜诉,与争取到的权益相比,需要付出的时间成本和精力成本也是一般消费者不愿意承受的。

      因此,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最好的方式就是向消协、工商部门投诉。但让人尴尬的是,在过去的十余年中,即使消协、工商部门都认定“禁止自带酒水”为霸王条款,但不少酒店也拒不整改,消协、工商部门似乎无可奈何。

     现有的法律体系中,消协只是代表消费者群体的组织,不具备执法资格,而工商部门虽然是执法部门,但不具备司法解释的权利。“禁止自带酒水”是否为“霸王条款”在法律上尚未明确的时候,工商部门执法就缺少依据。因此,即便工商部门认定“禁止自带酒水”为“霸王条款”,也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对酒店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最高法表态是对此类事情的定性。工商部门在接到消费者投诉后,可据此迅速采取相应措施规范商家行为,大大减少消费者的投诉成本。即使不得不去法院起诉,法院也有明确依据认定这些条款无效,而对于已经履行的合同中不合理不公平的部分,法院依然可以不予支持。


     最高法表态是对餐饮行业规范合理市场秩序的引导。当下的餐饮市场中,部分酒店的酒水盈利远高于菜品和服务盈利。对酒店来说,提供菜品和服务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而提供酒水则只需将酒水拿到店内,在市场价的基础上随意加价即可。

     明确“禁止自带酒水”为霸王条款,是对餐饮市场此类行为的一个警示,迫使其改变营销策略,从菜品和服务上下工夫,而非依靠酒水肆意牟利。

     最高法表态后,商家和消费者之间会形成某种意义上的“妥协”:商家权衡“霸王条款”的得失,消费者权衡维权成本和最终争取到的权益,也由此倒逼餐饮行业良性、成熟市场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