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职业餐饮网>>餐饮资讯>>行业监管>>正文

元旦、冰雪节期间工商部门严查8种餐饮违法行为

     东北网1月1日讯(记者 赵海)元旦、冰雪节期间是餐饮消费的高峰时段,也是消费者申(投)诉集中的敏感时段。针对节日期间餐饮服务的特点,省工商局要求全省各级工商局紧密结合本地区餐饮消费特点,针对“两节”期间庆祝活动和公众出游、聚餐活动多的情况,以餐饮集中区、旅游景区等为重点区域,开展餐饮服务领域百姓消费维权专项行动。

  据了解,工商部门专项行动将重点检查以下8种违法行为:1、监督检查餐饮企业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有效,使用的字号名称与核准的是否一致,《营业执照》正本是否置于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经营地址与登记机关核准的是否一致,是否按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2、是否存在欺诈消费者行为,如服务过程中提供假冒烟酒、对菜肴的原料或产地作虚假陈述等;3、是否存在利用其强势地位侵犯消费者公平交易权和知情权,收费不合理、信息不透明;4、是否存在销售、使用假冒伪劣服务用品;5、是否存在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夸大功效,欺骗和误导消费者;6、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7、是否存在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店堂告示,限制消费或强迫消费者接受服务或提供服务过程中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或利用“霸王”条款免除自身义务,加重消费者责任等;8、是否存在对消费者合理诉求故意拖延、无理拒绝等行为。

  餐饮服务领域百姓消费维权专项行动将综合运用工商部门监管执法职能,严厉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切实规范餐饮市场秩序。全省各级消费者协会将同步组织开展消费调查活动,重点调查餐饮服务业存在的不公平惯例的表现形式和危害性,进行消费评议,了解消费者对破除不公平惯例的意见和建议,以全面、真实的调查数据,形成消费调查报告。

  据悉,在专项行动中,省工商局将加强同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的配合协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行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制度和行业消费争议调解处理制度。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教育引导餐饮经营者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切实承担社会责任,努力营造“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四位一体的餐饮服务领域消费维权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