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掌握实情,分类管理。对规模较大的业户,实行查帐征收,规范收支管理,同时定期进行检查。对规模较小,达不到起征点的业户,实行预警管理。
二是适时评估,精细控管。结合行业相关信息,组织人员对典型业户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提高对饮食业户精细化控管水平。
三是征纳互动,合理调整。对未达起征点户定期公示,在办税服务栏粘贴定税清册,方便纳税人随时查阅。设置举报箱接受纳税人和社会监督,防止“人情税”、“关系税”现象发生。
四是强化执法,严格处罚。在推广税控装置基础上,加大发票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尤其对代开、虚开、不提供发票、以及借用他人发票使用等违规行为从重处罚,严防税款流失。
齐鲁晚报(周双正 赵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