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11月14日消息:据《新闻晨报》报道,在餐厅点餐后,一些消费者会因为上菜速度慢等原因向店家要求退款,而退单的权限一般掌握在餐厅经理手中。一家餐厅的店长俞某深知其中的门道,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他偷偷将电脑系统中已买单顾客的账单修改为退单,就轻轻松松将12万余元的营业款占为已有。昨天,黄浦区法院一审以职务侵占罪判处俞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今年28岁的俞某大专文化,曾在多家知名餐饮企业工作。2010年9月起,俞某受聘担任金萌斗香园(上海)餐饮公司日月光店店长,负责该店的日常经营管理。黄浦区检察院指控,俞某利用担任值班经理管理退单的职务便利,擅自进入该店电脑收银系统,将系统内显示为已买单的消费单修改为退单,并使用“经理卡”完成退单后,将退单的营业款122094元占为己有,用于个人花销。
昨天的庭审中,俞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他交代,要进行退单操作,必须使用“经理卡”,而作为店长,他每隔一天就会担任值班经理,可以拿到“经理卡”。虽然“经理卡”下班后会被放进保险箱,但他一般是利用临近关门前服务员吃饭或者等服务员下班后进行“退单”操作。俞某还承认,“退单”后所得的钱项,全部被他用于吃喝玩乐、泡酒吧等消费。
去年7月,公司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该店的收银系统中退单数量异常增多,便找到俞某了解情况。俞某感到事情败露,遂说出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向公司退缴了营业款。不久,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俞某在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后认为,俞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司的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应予以刑事处罚。鉴于俞某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罪行,系自首,可以减轻处罚。同时,考虑到俞某案发后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法庭遂从轻作出了处罚。
作者:姚克勤
(本文来源:东方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