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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餐饮企业所得税明年征收按新法

 目前内蒙古包头市餐饮企业企业所得税贡献率普遍偏低,而且不同地区、不同征管局餐饮企业所得税贡献率很不均衡。鉴于以上情况,市国税局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征管局及餐饮企业反复调研,充分征求征管局和各部门的意见,研究制定了《包头市国家税务局餐饮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办法将于2011年1月1日在全市实施。

  《办法》明确规定企业所得税核定定额的收入总额不能低于餐饮业纳税人申报缴纳营业税的收入,避免了核定定额时的人为因素。规定了核定应税所得率的具体条件和定额调整的程序和要求,避免了核定方式选择的随意性。同时《办法》还对餐饮企业的日常征收管理和纳税评估管理也作了具体规定,促进了餐饮企业的税收管理逐步向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