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楼下的餐馆油烟太大,每天鼓风机一吹,不但噪音大,油烟味儿让人窗户都不能开。”家住河西的孙女士打电话到环保部门投诉,得到的回复是,只能责令整改,但无法做到“取缔”。孙女士告诉现代快报记者,整改后的效果也不明显,只能忍着了。像孙女士这样饱受油烟之苦的市民在南京很普遍。根据南京12345举报情况统计,每年关于油烟污染的投诉举报在3000人次以上。
南京市环保局的一位负责人告诉现代快报记者,餐饮油烟扰民的投诉,很多是反复投诉。实则是部门职责和权力的不等对,是部门之间法律、政策的不配套造成的。据了解,在南京开一家餐馆,只要工商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部门颁发“两证”即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即可,出现污染问题后,环保部门只能要求其整改,无权令其停业或者关门。
昨天的会议上,南京市城市治理委员会全体委员认为,餐饮油烟扰民难题应当按照合理规划与联合管理的整体思路,优化商业配套设施布局。
决议表决稿中,规划部门在审查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时,应当对包括餐饮在内的商业配套内容进行审查,建设项目没有按照规定设计、申报配建的,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按照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的,不予验收通过和备案。分批建设的住宅项目,商业配套设施应当先行建设。未经验收通过的,暂缓二期建设项目的审批。
如果所在住宅小区,购买合同或者房屋产权登记用途中没有写明“餐饮”的,要想开餐馆,必须要征得住宅小区业委会或2/3以上业主同意,工商部门才能给予登记。同时利用住宅进行餐饮、小型加工等可能会产生噪音、油烟的申请登记,工商部门不予登记。
决议表决稿中同时明确,治理油烟扰民,还需建立联合执法制度。任何一个政府部门发现在其职权范围内的违法行为,应当立即实施查处;如违法行为可能还存在属于其他部门查处的违法行为时,应当在继续查处的同时告知相关部门一并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