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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包厢最低消费标准,福州雍和会餐厅被罚款3000元

3月22日,记者从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管局获悉,福州市鼓楼区雍和会餐厅因在包厢设置了最低消费标准,涉嫌违法,被罚款3000元。

福州市鼓楼区雍和会餐厅地处福州著名的5A级景区三坊七巷内,2018年12月7日,鼓楼区市场监管局南街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依职权对福州市鼓楼区雍和会餐厅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该经营场所的包厢设置了最低消费标准,存在违法使用格式条款。现场执法人员进行了拍照取证、制作了现场笔录等文书,上报经审批后于当日立案调查。2019年1月,执法人员对雍和会餐厅的总经理刘某进行了询问调查,提取了相关经营情况材料,现该案已调查完毕。经查,雍和会餐厅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在其经营场所的包厢设置了最低消费标准,包厢共有22个,包厢最低消费从1800元至3000元不等,并规定了在其包厢消费的消费者必须达到最低消费标准才准许消费的格式条款。

鼓楼区市场监管局认为,雍和会餐厅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在其经营场所的包厢设置了最低消费标准,规定了在其包厢消费的消费者必须达到最低消费标准才准许消费的条款,条款系预先制定好且具有重复使用功能,故该条款应当视为格式条款。该餐厅使用上述格式条款上排除了消费者公平交易的权利,其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二条第(七)项的规定,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2019年2月26日,鼓楼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雍和会餐厅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3月上旬,鼓楼区市场监管局经研究决定给予该餐厅警告,并罚款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