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父亲过68岁生日,家人到餐厅聚餐,62岁的母亲却摔伤在厕所门口,手术住院近4个月后死亡。今天上午,死者的女儿杨女士起诉北京大渔京海餐饮有限责任公司索赔100万一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关于餐厅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以及死者的死亡是否与摔伤有关成为双方争论的焦点。
据杨女士称,今年5月28日,他父亲过生日。中午,一家四口来到位于朝阳区蓝色港湾的大渔铁板烧餐厅就餐。就在点餐期间,母亲到餐厅地下一层上厕所。等候期间,厨师过来告知老人摔倒了,于是她赶紧跑到卫生间门口。“当时我看到一个保洁阿姨拿着墩布在擦地,她说老人已经扶不起来了,我妈当时右胳膊和左腿都是拧着的,疼得脸都白了。”
后经医院诊断,杨女士的母亲为右肱骨外科颈骨折、左股骨粗隆下骨折。6月5日手术,术后一直住院治疗。2015年9月25日,杨女士的母亲死亡,死亡证明显示死因是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
杨女士认为,由于大渔铁板烧餐厅地下一层灯光昏暗、台阶湿滑,才导致母亲摔伤进而死亡。为此她将北京大渔京海餐饮有限责任公司诉至法院,索赔医疗费、死亡赔偿金、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00万元。
杨女士向法庭提供了一份母亲摔伤后她用手机拍摄的现场视频录像。对于这份录像所表达的内容双方的认知并不一样。原告认为,通过该录像可以看出餐厅地面湿滑,且灯光昏暗。但被告方面却认为,通过录像看不出地面湿滑,反而可以看到餐厅地面平整、没有水渍,灯光亮度适中,旁边还放有黄色的警示牌。
对于事发时现场是否有保洁人员在擦地,大渔的代理人是否认的,他说,营业期间保洁人员不会擦地。法官询问事发时是否有监控录像,该代理人表示,视频只能存储一个月,他们并未留存资料。
被告代理人认为,杨女士的母亲之所以会摔伤是因为她已年迈,腿脚不灵便,未注意到台阶所致。至于死亡原因,则是因为她本身患有高血压、高血脂、心血管病、继发性血小板减少症等多种疾病。另有医院方面的证据证明,杨女士的母亲是死于心脏病。“没有证据证明摔伤会导致这些疾病的复发或加重。”
记者了解到,消费者在餐厅等公共服务场所消费过程中,因摔伤导致的纠纷已不止一起。根据法律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因此,很多类似的案例,最终经营者或多或少都被判决给予赔偿。
而在这起案件中,餐厅地面是否湿滑、灯光是否昏暗以及杨女士母亲的死亡与摔伤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成为庭审中双方争论的焦点。上午,原告方向法院申请对死者摔伤与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鉴定,被告方也申请对原告提交的医疗费单据是否与摔伤有关进行鉴定。此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