呷哺呷哺状告美团侵权,索赔50万
知名餐饮公司呷哺呷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呷哺呷哺公司)于近期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美团)及武汉市青山区吧哺吧哺火锅店(简称吧哺吧哺火锅店)商标侵权,索赔50万元。
据了解,在此次诉讼中,呷哺呷哺公司方面表示,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发现吧哺吧哺火锅店在三快公司经营的美团网上以"吧哺吧哺"的名义销售团购火锅套餐及代金券,令消费者造成混淆,使消费者误以为吧哺吧哺火锅店提供的服务与呷哺呷哺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侵害了其依法享有的商标专用权。
"呷哺呷哺公司经合法授权享有第4762343号注册商标及第4762344号注册商标的商标专用权,而美团作为网络服务商,未尽到合理审查义务,为吧哺吧哺火锅店的侵权行为提供了平台,构成共同侵权"。
呷哺呷哺公司在此次案件中要求法院判令上述两个被告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诉讼费用共计50万元。今年3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中关村法庭第六法庭已经对本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目前该案件仍在审理过程中。
相关案件:呷哺状告窝窝团侵权
据悉,这并不是呷哺呷哺公司第一次起诉团购网站了,2013年,呷哺呷哺公司曾向北京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北京窝窝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窝窝团)及石家庄呷哺餐饮有限公司,呷哺公司称,石家庄呷哺餐饮有限公司在窝窝团网站上以"阳光呷哺"的名义进行销售团购火锅套餐的行为,其提供的服务和经营业态与原告提供的极为相似。
"石家庄呷哺餐饮有限公司的行为极容易使消费者误认为其提供的服务来源于呷哺呷哺公司,或误认为其与呷哺呷哺公司为关联企业或存在特殊关系。两被告的行为构成共同侵权,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商标专有使用权,同时构成不正当竞争。请求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在报纸上登载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82万余元"。
后法院做出判决,判令呷哺呷哺公司胜诉,要求石家庄呷哺餐饮有限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向呷哺呷哺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2万元。法院同时判令,窝窝团公司无主观过错,不应承担赔偿损失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