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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扇贝“15元/份”变“15元/个” 被责令停业

近日,消费者刘先生在微博上反映,他在一家外卖网站购买三亚港轩茶餐厅“粉丝蒸扇贝”,网站订餐页面显示的是“15元/份”,但下单后店家说是“15元/个”。经过三亚市工商、旅游等部门快速调查,该餐厅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三亚市工商局对该公司作出责令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决定。

据三亚市工商局介绍,该局舆情监测小组于2015年10月20日晚22点50分,在腾讯微博上发现名为“叫我不舒服哥”的网友发帖称“三亚版青岛大虾,写着15块每份,下单后商家说是15块每个,知道详情后退款卖家死活不同意退款,还冒充美团外卖客服不同意退款。”同时,该网友还曝光了在美团外卖网站上在线支付的页面截图,其中涉及的商家名称为“港轩茶餐厅”。

三亚市工商局对此高度重视,连夜召开工作部署会议,针对网友反映的问题成立调查组。21日早上8点,三亚市工商局联合旅游警察支队一行7人到涉事的亚龙湾港轩茶餐厅现场进行调查。

扇贝

据三亚市工商局通报,经查:亚龙湾港轩茶餐厅是由三亚天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一家连锁品牌餐饮店。餐厅位于三亚市亚龙湾开发区亚龙湾商业中心B1—2号商铺,开业于2015年8月,主要经营港式烧腊、粤式小炒、时尚点心、精品川湘、西式甜品、港澳饮品等。消费者刘先生在美团外卖网站购买了港轩茶餐厅的“干炒牛肉”、“海南鸡饭”“蒜蓉粉丝蒸扇贝”、“椰子冻”等外卖食品,其中,蒜蓉粉丝蒸扇贝在网站订餐页面写着15元∕份,但之后店家在确认订单时电话告知他该菜品是15元∕个,不是美团外卖网站订餐页面写的15元∕份,刘先生就跟店家协商退款,店家不同意,经美团外卖客服协商仍然无果,最后他就在微博上进行了爆料。

经查实,该餐厅在美团外卖网站上的菜单价格中标注蒜蓉粉丝蒸扇贝是以15元∕份销售,但在餐厅销售过程中是以15元∕个销售。该行为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规定,三亚市工商局将对该公司作出责令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决定。

经三亚市工商局调解,该店已同意退款并道歉,消费者对处理结果表示十分满意。

据记者了解,消费者刘先生在给三亚市旅游委负责人发送的短信上表示,“此次过来三亚遇到此事实非我愿,也让我深刻感受到三亚政府对此事的重视,处理进度相当迅速……,也给了我新的三亚印象,希望三亚的旅游发展越办越好,下次我们还会选择到三亚旅游,感受三亚人民的热情。” (职业餐饮网编辑  石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