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理解为中式餐,店方却解释为中午饭,青岛一餐馆挂出的一则“中餐”消费优惠告示引发纠纷。日前,通过市南工商12315介入调解,这家餐馆撤掉了有歧义的告示,并退回顾客部分餐费。
据了解,今年8月底的一天,晚8点左右,市民姜先生与朋友来到位于延安三路上的一家餐馆就餐。姜先生发现,在餐馆的显著位置打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着“中餐消费满100元送30元”,便和朋友吃了一顿中餐。结账时,姜先生等人的实际餐费是400元,姜先生按优惠方式算了算,认为自己只需要掏280元即可,但遭到店方的否认。餐馆工作人员称,他们打出的牌子上的“中餐”指的是中午饭,不是晚饭,不能优惠,坚持收了姜先生400元。姜先生却认为,“中餐”在字面上应理解为“ 中国餐” 或“ 中式餐”,与西餐相对应。双方争执不下,姜先生无奈拨打市南工商12315投诉。
执法人员认为,对“中餐”一词的理解,“ 中国餐” 或“ 中式餐”的说法更传统,该标牌用语有歧义,存在对消费者的误导,应该立即撤掉。饭店同时按“满100元送30元”的标准向姜先生现场返还现金1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