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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德基成被告 瘦肉粥大碗变小碗

两名消费者点了肯德基餐卡上印制的“大瓷碗”装的皮蛋瘦肉粥,而实物却变成“小塑料碗”装。

实物与宣传画不符

张伟和路未晞都是律师。今年4月,两人在郑州花园路上的肯德基分店就餐。“点餐柜台正上方,悬挂着皮蛋瘦肉粥的宣传画,用大口小底的瓷碗盛装,看起来分量很足。”于是,两人指着点餐卡上的图片要了两份,共花11元。粥端上来后,两人愣住了:“大瓷碗”变成了“小塑料碗”。

两人越吃越生气,认为提供的容器和分量与图片明显不符,要求服务员更换和广告图片所显示的容器及分量相同的“皮蛋瘦肉粥”。

结果肯德基不同意换。服务人员还说:“肯德基都是这样卖皮蛋瘦肉粥的,大碗装的粥只是一种宣传图片。”

换粥未果,两人要求退赔,但肯德基仍然不同意。于是,张伟和路未晞将郑州肯德基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被告行为构成欺诈并双倍返还餐费22元,并要原告书面公开赔礼道歉。

买粥还是买碗?

法庭上,双方针对买粥还是买碗争论不休。肯德基公司质问:“你们是去买粥,还是买碗?”“如果知道是塑料碗,我们就会点别的,点粥是因为图片让人觉得实惠。”路未晞说。

“我们卖的是粥,不是碗。”“粥的质量没有问题。”“肯德基是洋快餐,从来不用瓷碗。”肯德基公司称。

路未晞表示,宣传画上明明是大瓷碗盛的皮蛋瘦肉粥,可买来的却是小塑料碗盛的粥,两口就喝完了。他认为,既然产品是专门针对中国消费者的,就应遵守中国人的饮食消费习惯。为什么不按中国消费者所认可的方式来计量?

两名律师认为,根据《消法》规定,以产品说明、实物物品图片表明商品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与表明的状况相符。所以,肯德基应当提供商品的真实信息,不得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肯德基此举有明显欺诈消费者之嫌。

肯德基表示,合理的商业宣传不构成欺诈。店内的宣传画和点餐板的图画只是要约邀请,是为了展现粥的质感与材料。选用中国的瓷碗是为了体现肯德基企业的文化底蕴。

肯德基还称,当时点餐板上贴有“产品及包装均以实物为准”的字样。但路未晞拿出当时的照片为证:“当时点餐板上未出现‘产品及包装均以实物为准’。”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在肯德基购买、食用食品,双方已形成民事法律关系,其同事是张伟购买食品的食用者,因此不具备原告的诉讼主体资格。肯德基的实物照片虽然与出售给消费者的皮蛋瘦肉粥在盛装物上有明显的区别,但其他方面均符合要求,不构成欺诈,原告要求“1+1赔偿”并书面道歉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但肯德基在其宣传照片与实物有明显不同的情况下,未予注明,造成消费者误解,原告张伟由此而支付的餐费,应由被告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