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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将制定食品安全追溯规章

    东方网11月12日消息:据《劳动报》报道,食品安全监管与市民感受落差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游走在商业利益和公共服务的边界。今年6月,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了对本市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工作的情况,指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救火现象”和“形式审查”的问题,导致监管成效与市民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昨天,市政府办公厅对此作出复函,透露近期将在改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上出台多项举措。

  在6月份的检查中,市人大指出,多部门交叉重复监管的现象仍未彻底改变,如在无证无照餐饮查处中,由于缺乏协同监管,导致这一现象大量存在。昨天在市人大主任会议上,市政府复函表示,市委市府已经审议通过了本市食药监体制改革方案,目前各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下一步重点是进一步简政放权,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进行整合,改变以往各部门职责不清的状况。

  此前检查中市人大发现,在源头管理上上海缺乏有效办法,对外来食品的相关票证往往只能进行“形式审查”,外省市一些食品出现逃避道口检查的现象。昨天会上传出消息,近期市食安办会同相关部门与浙江省相关部门正进一步协商,研究关于加强供沪生猪监管的办法。市商务委与兄弟省市建立大宗食用农产品产销对接机制,计划与湖南省开展进一步合作,利用该省在粮油、猪肉、水果种植养殖领域的产业优势,通过政府搭台、企业主导、市场运作的方式,积极引进湖南的粮食猪肉和水果进上海。据悉,市食安办和市政府法制办已经拟定了《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初稿,争取今年在全国率先制定食品安全追溯的地方政府规章。

  对食品摊贩实行“定点定时”管理的政策在部分区县面临“落地难”。针对这一人大意见,市食安办表示,正抓紧修订《上海市食品摊贩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不仅是早点摊贩,未来对于夜排档也要纳入统一监管。

  去年,肯德基“速生鸡”事件暴露政府下属食品检验机构为商业利益瞒报重大信息的问题。在6月的执法检查中,市人大指出,食品监管部门应当妥善处理好政府所属检验检测机构的这一问题,在公益性服务和有偿商业服务中应当把握好分寸。

  昨天会上透露,市政府已明确要求,政府所属检测机构应处理好公益性服务和社会有偿服务间的关系,食品检验机构应及时报告委托检验中检出的带有区域性、普遍性和危及健康安全问题的不合格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