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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食药监局追溯问题羊肉:对180余家立案,对150余家责令限期整改

    上海食药监部门日前通报,在追溯周浦万达广场品尚豆捞坊问题羊肉的同时,食药监部门全面清查本市3000多家相关餐饮单位,发现300多家餐饮单位存在索证索票不符合管理要求、不能提供肉品检疫合格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市食药监局对180余家立案,对150余家责令限期整改。

  10%的企业违法违规,如果不是“掺假羊肉”事件曝光,还不动真格?难道平时没人管,只靠商家自律?对监管不力、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官员,就没有责任追究机制?

  这300多家违法违规企业究竟是谁?它们又不是受害者,哪来的隐私权?涉及到公众健康的食品安全监督不是监管部门和企业之间的“私事”,公众作为消费者应该有知情权。如果不公开曝光被处罚单位,不仅会使其缺乏改正错误的动力,也容易发生用非正常手段消除违法纪录的情况。

  惩治违法违规企业却不点名,就是保护这些企业,使其不用担心会造成客源流失,等于降低了违法成本。不诚信经营的企业,应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代价,即使因此倒闭也是咎由自取。主管部门若为其遮丑,还会让人怀疑监管部门和问题企业之间的关系不大正常,从而让自己的形象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