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华商晨报 华商响网记者 赵威)消费者在饭店只买一碗价值10多元的炒饭,竟要被收取2元的服务费。
昨日,沈阳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沈阳市餐饮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现状调查报告,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餐饮企业收取金额不等的服务费,部分餐饮企业收取服务费并未明示或事前告知,却在结账的时候收取。
26家餐饮企业接受服务调查
沈阳市消费者协会近日对全市餐饮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现状进行了调查。
据了解,此次调查是由消协工作人员深入到各类餐饮企业,现场发放问卷,由餐饮企业相关负责人现场填写完成。调查企业包括和平、沈河、铁西、皇姑、大东五区的餐饮企业。其中,星级宾馆酒店4家,连锁饭店4家,特色饭店8家,高档饭店5家,中档饭店5家,共计26家。
问卷内容包括是否允许自带酒水,是否设最低消费标准或包房费,是否无偿提供餐具、茶水、一次性毛巾等,是否销售半份菜、小份菜,是否主动为消费者出具发票,是否主动提示消费者适量点菜、剩菜打包等问题。
服务费成大部分饭店习惯性收费
近日,沈阳市消协对调查问卷进行了汇总分析,结合现场了解的情况,总结出沈阳餐饮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一般现状。
现状1:自带酒水已被广泛认可
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被调查餐饮企业都允许自带酒水,但也有3家企业对自带酒水的消费者或者不可以享受该店提供的特价菜;或者收取一定金额的开瓶费。
现状2:不再设定最低消费
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的餐饮企业基本取消了最低消费的限制,不再设定最低消费金额和包房费。据有些企业相关负责人介绍,取消最低消费并未影响企业的营业收入。
现状3:餐具、茶水、一次性毛巾等以服务费的形式收取
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餐饮企业名义上无偿提供餐具、茶水、一次性毛巾等,但收取金额不等的服务费,有1元、2元的,也有更高一些的,有的还按消费总额的一定比例收取。
消协部门调查发现,大部分餐饮企业收取金额不等的服务费,有的餐饮企业即使消费者只买一碗价值10多元的炒饭,就收取2元的服务费;有的餐饮企业收取服务费并未明示或事前告知,却在在结账的时候收取。
现状4:餐饮企业节约意识提高
调查结果显示,此次被调查的所有餐饮企业都在明显位置设有“适量点菜、剩菜打包”的温馨提示,并提供免费打包服务,大部分企业也出售半份菜、小份菜,方便了消费者。
现状5:维护消费者权益意识增强
被调查的企业都能为消费者出具发票,设有专人处理消费投诉,及时解决消费者纠纷,有效地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根据此次调查,消协部门建议相关餐饮企业,应取消服务费等收费。消费者在餐饮企业就餐,应该享受其提供的服务,包括餐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