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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开发票竟成餐馆“省钱之道”

    新春佳节,忙碌一年的人们都会聚在一起吃顿饭。在消费完之后,消费者索要一张发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可是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如今,消费者在餐饮消费后开一张发票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为了少开或者不开发票,聪明的餐饮业老板费了不少心思。

    就餐索发票没那么容易

    2月10日午后,市民秦先生在位于北京市朝阳门附近的一家云南菜馆就餐,结账后,秦先生向收银员索要发票。“我们现在没有发票,要过几天才能开发票。现在只有收据。”收银员一边把收款单据交给秦先生,一边保证过几天拿收据就能换到。

    然而,秦先生告诉记者,类似的遭遇并不是第一次,这看似合理的解释,其实暗藏玄机。“过几天,你来他们还是会用这套话跟你说的。你看我钱包里有多少收据条。”说着就拿出来一叠收款单据。记者看到这些单据中,不仅有收据,还有小票,时间久远一些的小票上面的字迹都已不清晰了。

    在调查中,记者发现,耍类似小聪明的餐馆并不少见。

    “请问你报销么,不报销的话可以发票换可乐。”位于北京市和平西桥附近的一家川菜馆的店主对前来消费的周小姐说,“我们送的是大瓶的,如果不报销,发票也没什么用。不如换瓶饮料划算。”这家精明的店主补充道。最后,周小姐选择了用发票换可乐。“如果他们不想给你开发票,理由很多的。”她告诉记者,如果结账的时候,店家抹零了,当然也就不给开发票了。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很多饭店都有各自逃避开具发票的“妙招”。一般情况下,想逃避开具发票的饭店都不会主动提供发票,如果顾客索要发票,他们便会使出各种手段,让消费者“知难而退”,主动放弃索要发票的念头。大多数饭店都会以打折让利或赠送礼物等方式应付,实在不行,就说发票用完了,让消费者改日来取。实际上,事后没有几个顾客真会专程再跑一趟。

    为逃税款煞费心机

    “我们装有税控装置,如果消费者需要,都会开具发票的。”位于北京市东直门的一家连锁西餐厅的收银员告诉记者。“不太正规的餐馆,他们一般都靠这个逃避税款吧。”

    记者调查发现,在餐饮业中,正规的大型餐厅、酒店和连锁经营的快餐店,消费者一般都能“有索必应”。而在其他档次的餐馆,“不提供发票”几乎成为一条不成文的行规。事实上,这些餐馆并非真的没有发票,只是不愿意给消费者开具而已。

    “我们是小本生意,没有发票,也很少遇到索要发票的。如果有消费者要,搪塞一下就过去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小餐馆老板告诉记者,“像我们这种规模的餐馆,开发票就意味着营业额的增加,这样一来税款缴纳的也相应较多。”

    “其实也能给消费者发票,只是我们自己开的罢了。”北京市张自忠路附近一家饭店经营者告诉记者,“给发票,但不是自己开的。”初听到这话,记者一头雾水。怎么能既给发票,自己又不开?“很简单,办法有两种。一种就是我去市面上买发票,当然真假我也不能确定。另外一种就是给来我们店就餐的消费者其他种类的发票,这些发票多半是我出去购物、消费的时候其他商家开具的真实发票。”这名饭店经营者告诉记者。“如果他们需要,我们就给他们这种发票。”

    不开发票涉嫌违法

    记者从地税部门了解到,餐饮业这种“打折就不给发票、用完就不给发票、借用其他商家发票”的做法是违规的。
    “像一些餐饮小店这样的个体工商户,一般实行的是定税制度。一个月向税务部门缴纳多少税款,就领取多少发票,为了缩小开支,扩大利润,经营者一般认为纳税是越低越好。”记者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进行咨询时,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说,“一般来说,发票是按月领取。发票用完就应该向税务部门重新申请。一般来说,如果饭店生意好,发票不到月底就用完了,继续用就得去购买。连续3个月到所辖的税务部门购买发票,就会据此提高他们的定税额度。这也可能是他们不愿意开具发票的原因。”

    依据《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在支付消费款项时,有权向经营者索要发票。发票是消费者保护自己权利的凭证,不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如果消费者放弃索要发票,将来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在维权的过程中会很困难,同时自身权益也得不到保障。如果消费者在消费时遇到饭店不提供发票或者是拒开发票的情况,可以向地税稽查部门举报。一经查实,地税部门将会依法进行处理,同时也会对进行举报的消费者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