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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鄂情高管朱珍明违规售股

 1月7日晚间湘鄂情发布公告称,公司针对公司副总朱珍明违规出售股票一事做出整改,2014年1月6日,朱珍明已将违规售股所得30万元资金通过银行系统转账至公司账户。

  公告称,北京证监局指出:公司副总经理朱珍明在重大事项公告后两交易日内出售股票,违反《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13条规定。根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第二十七条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决定将朱珍明所卖公司股票30万元收益收归公司所有。整改责任人为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整改期限截止日期为201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