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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噪音影响顾客睡眠 索赔未果将旅行社告上法庭

    本报讯 (记者 严姗隽通讯员 潘静波)外出旅游的方女士、杨女士,以酒店噪音过大影响休息、进而减损其旅游体验为由,将上海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5000余元。近日,上海一中院就该案作出终审判决,在携程公司自愿给付500余元的情况下,驳回两人其余诉请。

  去年2月6日,方女士与携程签订旅游合同,方、杨二人参加由昆明中转前往境外的9日团队游,费用为1.8万余元。同年3月24日,方、杨二人随团抵达昆明并入住酒店。因酒店附近建筑工地噪声较大,影响了二人睡眠,次日,方女士向携程公司电话投诉。第三天下午,两人以没有休息好为由未参加部分自费项目。回沪后,方女士又向携程投诉,但未获满意答复。5月23日,方女士将投诉的信息资料予以公证。9月, 杨二方、人诉至法院,要求携程公司赔偿受噪声侵扰当晚的住宿费400元、投诉产生的通讯费104元、证据公证费1000元、旅游体验损失4052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携程公司提供的酒店,符合约定标准,不构成违约,但噪声客观上给方、杨二人的睡眠造成了影响,在携程公司自愿给予补偿金400元、承担通讯费104元的前提下,判决驳回其余诉请。方、杨二人不服,提起上诉。

  上海一中院二审认为,携程公司没有违反合同约定,方、杨二人以精力欠佳为由主张旅游体验损失费实属牵强,于法无据,最终维持一审判决。

  作者:严姗隽来源i时代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