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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女士一氧化碳中毒 不透风餐馆被告上法庭

 同事间的一次聚会,让处在哺乳期的张小姐中毒住院。事后,张小姐将当天就餐的餐馆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费用。昨日,记者从合肥蜀山区法院获悉,该院于日前受理了该起诉讼。

  不久前,张小姐和三五位好友在合肥市蜀山区某火锅店聚餐,点了一个炭烧火锅及其他菜品。席间朋友们推杯换盏气氛好不热烈,谁知待火锅上桌后在场人员便开始相继感到不适,随后张小姐昏迷不醒。朋友们见状急忙拨打120急救,医院确诊为一氧化碳中毒。由于张小姐还在哺乳期,事故对她造成了不小的损失,包括误工费、医药费及精神损失费等等,虽然火锅店的经营者预付了最初的住院治疗费,但经过沟通和协商他们不愿支付其他费用。

  张小姐认为,火锅店作为餐饮经营机构,使用炭火作为食品加热工具却未安装通风设备,未尽到最起码的安全保障及提醒义务。正是由于店内排气不畅最终导致张小姐在进餐时一氧化碳中毒。

  协商无果后,张小姐认为,火锅店的注册经营者和实际经营人应当承担此次事故对其造成的损失赔偿,于是提起诉讼。(白轩、袁星红)

  (原标题:聚餐煤气中毒 食客状告餐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