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姑娘小花(化名)从老家淮北来到萧县一家小吃铺打工,因为长得清秀恬静,上班第一天就被前来就餐的色狼王治侵袭,小花奋力反抗,被残忍杀害。案发后,警方 将王治抓获,谁料在拘留期间,王治竟然逃脱,直到8年后,才在一起盗窃案中意外落网。日前,省高院做出终审判决,判处王治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女孩上班首日遇害
小花来自淮北市杜集区朔里镇农村,小姑娘长得清秀恬静,2002年5月20日,经朋友介绍,小花来到萧县县城的纵家小吃铺当服务员。当晚,小花开始正式上班,小吃铺来了两个二十几岁的小伙子,一个叫王治,一个叫孙峰(已判刑)。席间,孙峰和老板出去小解,等到他们回来后,发现小花和王治不见了。孙峰说去找人,老板等了很久也不见小花和王治、孙峰回来,感觉不对劲,赶紧出去找,结果在小吃铺斜对面一条小巷子内的一处破房子里,发现了小花的尸体。
警方很快锁定犯罪嫌疑人王治和孙峰,并将王治缉拿归案。然而在拘留期间,王治却侥幸逃走,从此仿佛人间蒸发。
疑犯8年后盗窃落网
2010年5月9日,皖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机械总厂的聘用经济民警孙某、吕某、和宋某,预谋盗窃厂里的报废单体液压支柱,找到运输车辆后,三人又联系一名叫王红意的人帮忙。次日凌晨,吕某打开厂门,孙某等人望风,王红意驾驶农用四轮车与宋某等人一起进入厂房,将报废的单体液压支柱装上车。2时许,王红意等人开车到厂外,被淮北市百善矿派出所巡查民警截获。当场抓获王红意、吕某等人。
突审中,民警意外发现,王红意就是在逃的王治。
8年前惨案真相大白
王治被抓获后,交代了杀害小花的经过。2002年5月20日当晚,他与朋友去萧县的小吃铺吃饭,看见新来的小花年轻貌美,在老板和孙峰出去小解后,他就用刀挟持着小花,过了马路,来到对面小巷的一处破房子里。小花非常害怕,惨遭这个恶魔凌辱。
就在这时,孙峰找来,也要对小花施暴,遭到小花强烈反抗。王治见小花极力反抗,高声咒骂,就丧心病狂地拿起一块砖头砸向小花,此时,恰巧附近的路上有警车经过,二人仓惶逃跑。
王治落网后,还交代了一起故意伤害罪。2000年1月29日下午,其伙同他人,帮萧县赵庄镇前任村的任某(已判刑)报复本村村民任某某,任某某被打伤,送往医院治疗后,于同年2月11日因抢救无效死亡。
嫌犯被判死缓
宿州市中院经过审理后,认定了王治的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和盗窃罪,合并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分别赔偿受害人小花、任某某亲属经济损失。对于一审法院的判决,省检察院进行抗诉,认为对王治的量刑较轻,应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省高院认为王治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盗窃罪,依法三罪并罚,维持对王治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
□曹杰 戴凤君 吴尚 许日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