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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馆吃饭 老人摔成骨折

 伤者家属:

  几次喊服务员不要拖地,对方没有理会,地面太滑是导致骨折的直接原因

  餐馆负责人:

  每天上午都会打扫卫生,客人摔倒有自己的原因

  一家人到都江堰一家餐馆吃饭过中秋节,可饭还没吃,58岁的母亲却在上厕所归来途中摔倒,导致左手腕骨折。家属认为,餐馆服务人员在顾客到店后继续拖地打扫卫生,地面湿滑是导致摔伤的直接原因,餐馆应事先垫付医药费。昨日,餐馆和伤者家属再次协商,餐馆方却在垫付了800元后表示不再垫付。

  中秋聚餐 入厕时摔成骨折

  中秋节本是家人团聚的好日子。前天中午11时许,都江堰市民张正卿带着58岁的母亲、80多岁的姥姥,一家老小来到位于都江堰观景路692号的“牛仔港”肥牛火锅店聚餐。一行人走进店内,瓷砖地面上还湿漉漉地泛着光,几位服务员正拿拖把打扫卫生。感觉踩上去有些打滑,张正卿赶紧招呼母亲和姥姥注意安全。

  据张正卿称,家人陆续入座后,服务人员还在旁边拖地。“我们有老有小,摔倒了怎么办?”张正卿说,她和丈夫上前给服务人员打招呼,说先不要拖了。但打过几次招呼,对方都没理会。中午11点半,就在一家人等菜的间隙,意外还是发生了。张正卿说,当时,80多岁的姥姥想上厕所,她母亲赶紧起身搀扶,几分钟后,两人从厕所出来下走廊的一级台阶。这时,母亲左脚突然一滑,整个人就摔在地上。母亲已经58岁了,当即说左手痛,家人立即驱车将她送到医院检查发现,母亲张娴婷左手腕共有两处骨折,需要住院治疗。

  在张正卿看来,这次意外本是可以避免的。“我们打过招呼他们不听。”张正卿说,从进餐馆到入座,他们看见地面太滑,前前后后给服务人员打过几次招呼,对方都没有理会,地面太滑是导致母亲受伤的直接原因。另外,餐馆负责人当晚赶到医院只垫付了800元医药费。昨天早上,正在医院治疗的母亲断药了,一家人再次来到餐馆讨要说法,希望对方垫付接下来的治疗费用,并向当地派出所报了案。

  警方调解 双方意见不一

  张娴婷是怎么摔伤的呢?昨日下午,成都商报记者来到都江堰这家肥牛火锅店。在民警和伤者家属的陪同下,店方工作人员调出了事发前后的监控视频,还原了客人摔伤的详细经过。

  根据监控视频显示:9月12日中午11点20分,餐馆大门口,一位服务人员正拖着地,这位服务人员走路都打起了趔趄。1分钟后,张女士一家人陆续走进店内,看到地面光滑,一位小孩在地面上耍起“滑冰”,另一位小孩滑倒,张女士赶紧上前搀扶……而就在张女士一家人入座后,身旁始终都有打扫卫生的服务人员忙碌着。11时33分,58岁的张娴婷起身搀扶另一位老人入厕,此时,一位服务人员还在厕所走廊中拖地。3分钟后,两位客人小心地走出厕所,在下厕所走廊台阶的一瞬间,张娴婷左脚一滑,直接摔倒在地上。而在客人摔倒的前后监控视频中,餐馆多名工作人员在店内行走时都免不了小心翼翼地踮着脚行走。

  昨日下午,餐馆负责人张先生表示,服务员每天上午都会打扫卫生,他认为客人摔倒有自己的原因,相关责任认定目前还不清楚。同时,餐馆已经在事发当天垫付了800元医药费,至于接下来继续治疗的费用,他们愿意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认定责任后再进行赔付。张女士则认为,伤者既然是在餐馆内摔伤,餐馆理应先垫付相关治疗费用,双方在警方的调解下仍没达成共识。

  律师说法:

  餐馆应尽安全保护和警示提醒义务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陶伟表示,顾客到餐馆消费,餐馆理应尽到对顾客的安全保护和警示提醒义务。顾客在店内摔倒受伤,餐馆应承担相应责任,责任大小则根据具体情况划分。如果顾客滑倒跟餐馆地面有水太滑有直接原因,餐厅即没尽到安全保护义务,对伤者应承担大部分责任;如果顾客滑倒属于自身原因,餐馆也张贴了“地滑小心”等提醒标志,餐馆承担的责任就相对轻些。该律师同时表示,在通过法律途径认定事故责任之前,医药费的垫付问题在法律上并无明文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