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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岁女童在餐馆被严重烫伤

(实习记者梅天一)两岁女童在餐馆被严重烫伤后,却因没有目击者导致警方无法立案。昨天,记者了解到,孩子的家属愿出万元寻找目击者。
  12日早上7点半,王女士带着两岁的女儿彤彤来到丰台区白盆窑村一家餐馆买早点。“刚刚进去不到一分钟,只听外面有人喊,孩子烫着啦!”据王女士称,她当时正在餐馆里面买饼,而孩子则坐在屋门旁的婴儿车里。她听到喊声后,出去发现婴儿车倒在一边,孩子已经被一盆煮茶叶蛋的水烫到,自己顾不上别的赶紧带孩子上医院。
  孩子的父亲刘先生告诉记者,孩子进医院时已经休克,生命垂危,一直在重症监护室抢救,经过近一周的治疗才渐渐好转。
  “没有人看见,对方又不承认。”刘先生向警方报案时,由于没有目击证人证明是餐馆老板所造成的烫伤,所以无法立案。
  据304医院烧伤科医生介绍,彤彤有45%面积的烫伤,包括孩子的下颌、额头、后背等8%左右面积已经达到了深三度的创面,“对创口以后的愈合会有一定影响。”
  “他(刘先生)是外地来北京的,他爱人又不上班。”刘先生的一位朋友说,孩子的父母经济很困难,全靠朋友们帮助,但现在已经支付的四五万元还是远远不够,不知道以后还要花多少钱,
  “提供真实情况者,奖金一万元。希望能够找到目击者,客观还原事实,告慰伤者的心。”这样的告示被贴在了事发的那条街上,据刘先生的朋友介绍,这是他制作并张贴的,目的就是希望找到目击证人说明一切。
  昨天下午4点,记者见到了餐馆的负责人严先生。
  “我背朝孩子,在四米远的地方炸油饼。”严先生称自己也没看到孩子是怎么烫着的,也是听到众人喊叫才回头发现。他的茶叶蛋盆放在炉子中间很稳,“可能是孩子站起来,车子倒了碰到盆才掉了下来。”
  对于张贴的“万元寻目击者”告示,严先生认为无所谓,自己并无责任,但也已经去过医院看望孩子并留下了一部分医药费,“是非自有公断”。
  (梅天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