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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送员驾车送货撞死人 快餐店老板承担连带责任

 2010年12月9日,无锡新区新友路梅里路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电动自行车与一辆轻型厢式货车发生碰撞,造成坐在电动自行车后座上的蒲某死亡。而无巧不成书的是,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吕某、驾驶货车的涂某、不幸身亡的蒲某同为重庆市万州区恒合土家族乡人,其中,吕某、蒲某是一对来锡打工的夫妻,涂某则在新区一家快餐店里打工。

  遭遇飞来横祸,又人生地不熟,想要维权找谁来帮忙呢?经交警队人民调解室的介绍,今年1月27日,双方当事人拿着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到新区法律援助中心请求帮助。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通过分别谈话了解到,双方的经济状况都不富裕,涂某虽有赔偿意愿,但是作为一名80后打工者,缺乏实际赔偿能力。

  鉴于本案实际情况,中心工作人员及时为受援人计算赔偿数额,并代受援人将该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申请至新区人民调解会进行调解。经法援中心、调解中心联合做涂某工作,当天下午,双方达成了一致协议,由涂某赔偿吕某一家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误工费等各损失合计人民币25万余元;涂某的雇主——快餐店老板黄某承担连带责任,由其在春节前将所有赔偿款先行垫付给吕某一家。目前,这笔赔偿款已经全部支付到位。 毅军 钱久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