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职业餐饮网>>餐饮资讯>>经营安全>>正文

郭林餐厅被索赔50万

 黑保安命案又有新进展———

  本报讯 备受社会关注的“黑保安制造两尸三命惨案”又有新进展,受害人卢先生的父母把郭林餐厅告上法院,索赔50万元。昨天下午,丰台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上,郭林餐厅指出,卢先生夫妇并非履行职务时遇害,所以拒绝赔偿。此前,黑保安李磊被二中院判处死刑。

  卢先生和他的妻子周女士从湖北来京后,在郭林餐厅负责后勤及库房管理工作,并负责单位财务室的夜间值班。在去年5月22日案发前,李磊刚到郭林家常菜担任保安一职两天。今年27岁的李磊曾因盗窃被判刑3年,在到郭林之前,他还曾在多家酒店担任保安及保安队长一职,因偷喝饭店洋酒、偷吃螃蟹等被开除。

  刚到饭店工作,李磊得知店内财务室存有大量现金,便预谋盗窃。2008年5月22日凌晨,李磊持撬棍等器械撬门进入财务室时,卢先生携带器械从自己的住所到外巡视,李磊便持撬棍将卢先生打死,后又将屋内卢先生的妻子周女士打死。

  据悉,被李磊劫走的81万元中,有一些是饭店员工向地震灾区捐赠的善款。案发后,卢先生的父母和岳父母等家人要求郭林家常菜赔偿,但被拒绝。于是,他们把郭林家常菜告上法庭,认为卢先生夫妇是因为单位的利益,执行职务时遇害,郭林家常菜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据此,家属要求赔偿各项损失50万元。

  法庭上,被告代理人辩称,郭林丰台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权利义务由总公司承担,双方是劳动关系,受害者已经通过劳动保险得到相关赔偿。此外,原告起诉的法律关系不对,死者和被告是劳动合同关系,应该依据劳动合同法起诉。

  被告代理人还指出,被害人并非被告财务室的值班人员,也不是在执行职务时遇害。被害人两人各自都有自己的宿舍,因为两个人是夫妻,他们提出夫妻长期同居,又收入有限,所以要求在公司内一同居住,丰台分公司的负责人同意了他们的要求,但这些情况总店的老总是不知情的。事发当晚,两个被害人听到撬门的声音,卢某出去查看,发现了犯罪分子,后被害。

  丰台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