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长市一名年仅18岁的女服务员自杀身亡,当地警方经过6个昼夜的调解,饭店老板依法补偿了死者亲属3.8万元。
5月21日晨,天长市区西侧一水池上发现一具漂浮的女尸。经法医检验,认定系溺水死亡,排除他杀。后经调查辨认,确认死者系天长市某饭店18岁的女服务员小陈。
事发后,当地公安机关及时将情况通知了死者亲属和饭店负责人,建议双方协调处理相关事宜。5月22日晚,饭店负责人当众答应赔偿各种费用8万元。23日上午,他却出尔反尔,不愿赔偿,而且态度强硬。双方矛盾激化。死者小陈的亲属20多人来到这家饭店要求赔偿,饭店老板避而不见。死者亲属便滞留在饭店内,并将花圈和死者的照片摆放在饭店大厅内。
获悉情况后,当地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宣传法律,制止死者亲属的过激行为。并将双方分开做工作,民警告知饭店老板,死者亲属提出的赔偿要求是有法律依据的,因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他家的饭店是在工商部门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小陈系饭店员工,虽然未签订劳动合同,但与饭店形成了事实的雇佣关系。员工在雇佣关系存续期间意外死亡,雇佣方应补偿一定的抚恤金和丧葬费。与此同时,公安民警告知小陈的亲属,他们认为小陈是被逼死的无事实依据,也不是造成小陈死亡的直接原因,不能提出过高的赔偿要求。经过大量耐心细致的劝导工作和法制宣传,双方都接受了派出所的观点,于5月26日达成了协议:饭店老板一次性赔偿小陈的亲属各种费用38000元,小陈亲属随即撤出了饭店。至此,一起因员工自杀引发的纠纷得以化解。 (卜立军 许开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