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城区检查簋街餐饮业经营河豚鱼情况

        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河豚鱼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北京市卫生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经营河豚鱼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我科近日对东直门簋街十余户经营鱼类食品的大型餐饮业进行了“经营河豚鱼”的专项检查,在检查的同时,加强禁用河豚鱼的宣传教育,使餐饮服务提供者和广大消费者了解食用河豚鱼的危险,进一步增强自我防护能力。在此次专项检查活动中,未发现餐饮单位经营河豚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