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田凤元 实习生 范 巍) 2011年11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调整并执行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等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05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8.9元/小时。然而,最低工资标准已经执行半年有余,记者却在调查采访中发现,首府一些酒店执行的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普遍低于8.9元/小时,小时工的合法权益难以保障。
5月23日,记者对一些酒店小时工的工资问题进行了随机采访。记者首先来到了呼和浩特香格里拉大酒店。针对小时工待遇的问题,酒店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香格里拉大酒店聘用小时工的工资为9元/小时,上岗前酒店会对小时工进行培训,工资按月结算。不过,酒店不与小时工签订相关合同。”
随后,记者来到了位于鄂尔多斯大街的博曼海航大酒店。酒店大堂立着一块招聘启事的牌子,一位女性工作人员正在进行招聘工作。记者以高校毕业生的身份应聘一份小时工的工作,工作人员说:“博曼海航大酒店聘用小时工的工资为8元/小时,小时工一经录用后,酒店会与小时工签订相关合同,合同时间为3个月,工资按月结算。”记者在随后的采访中了解到,首府四星、五星级酒店招聘小时工提供的工资待遇基本符合自治区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然而,记者在随后的采访中发现,几家以餐饮为主的大、中型饭店招聘小时工的待遇则低于自治区的最低工资标准。首先,记者来到了位于呼和浩特市凯德MALL商场内的草原狼饭店。饭店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草原狼饭店以经营火锅为主,呼和浩特市目前有6家分店,工资待遇一样。小时工的工资为7元/小时,如果小时工业务熟练,还有晋升的机会,工资也会相应提高。”随后,记者又咨询了呼和浩特市女神贵宾楼的工作人员,得到的答复是:“饭店针对结婚、生日宴会招聘小时工,半天的工资是40元。如果是婚宴的话,上班时间是上午9点半,婚宴结束后才能下班,一般的话需要工作到当日下午4点左右。”
记者了解到,首府一些大、中型饭店进入夏季用工高峰期后,小时工的需求量相应增加,饭店瞅准了学生们想利用节假日赚取生活费的时机,大量招聘高校学生为小时工,可是小时工的工资待遇则普遍低于自治区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对此,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科的吕科长对记者说:“针对你们了解的情况,我们会指派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调查,如果酒店确实存在这个情况,我们会按照自治区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要求酒店把差额补助给小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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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调整后的工资标准如下:一类地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等14个区,二连浩特市等2个计划单列市和阿拉善左旗等10个旗,最低工资标准为105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8.9元/小时。
此外,对于非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支付的货币工资不能低于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凡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及时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