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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开店选错人,餐饮小白被“偷”了50万

亲兄弟,明算账,更何况是闺蜜!

“我以后绝对不会再和闺蜜合伙开店了!”

喜欢甜品的小白与七年的闺蜜一起开了家店。共同经营三年后不欢而散,这期间她不仅赔了一家店,还被“偷”了50万!

01

合伙开店,闺蜜分文未出

因《破产姐妹》与烘培结缘的小白,在15年6月与花花(闺蜜化名)共同经营一家甜品店。

由于两人都是餐饮萌新,选址方面更是“0经验”。在花花朋友的推荐下,她们租了学校后面的美食街。

年租金大概9万,转让费8万,装修20万,再加上水电和人力等费用,开店预算大概需要50万。

如今回想起来,小白发现自己当初把开店这件事情想得过于理想化。

先不说她掏了45万,就连闺蜜合伙的5万都是她借的,所以开店的所有费用其实是她一个人承担的。

双方当时也没有约定好股权分配的比例,直到和闺蜜撕得不可开交的时候才让她后悔莫及。

店面一共分为两个部分,刚进门是花花的花店,里面是小白的蛋糕店。她们通过饮料的盈利来交房租人工和水电费,然后花和蛋糕的盈利都属于个人。

看起来俩人好像是安排的明明白白,没想到却是小白噩梦的开始....

02

一切“杯具”都从选错人开始

很多时候,1+1未必等于2,情况好时>2,但差的时候也存在<1的可能。所以合伙经营餐馆是好是坏,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小白说:“开业之后店里的盈利一直在于蛋糕上,假设我一天卖出一万元的蛋糕,她的鲜花却只有几百块。”

时间久了这件事让彼此都有心结了。“凭什么小白的蛋糕可以一直挣钱,我鲜花的收入却少的可怜。”

被利益诱惑的花花,眼看着生意还是一如既往的低迷,便开始搞起了小心思,“我不赚钱你也别赚了!”于是她故意制造食品安全事件,买通了小白蛋糕工厂的员工,在一名孕妇定做的蛋糕里放了虫子。

小白因此赔了十倍的价格,虽然事情压下去了,但还是被有心人恶意散播了。

对于这个现象,小白大失所望。“从没想过认识了7年的闺蜜,一起开店后竟然会变得越来越陌生。”

其实凡事都有两面,合伙经营也不完全只有坏处。

但好处的前提是一定要对选对人,切记要找价值观或者资源对等的人;或者他可以在某方面帮助到你;或者大家一起共同创造更大的利益。

03

没有股权划分 店里出现两个老板

起初开店小白把借给闺蜜的钱作为入股资金,后续却因为没有股权划分,吵得不可开交。

小白与闺蜜就是陷入了这个“股权坑”。当初合伙没有明确规定店里谁说了算,小白觉得她出资多应该听她的;而花花觉得自己在店里的时间多应该听她的。

两个老板在管理员工的方式也是两个极端。“给员工送礼物,还承诺高薪资,把自己塑造成“好老板”的形象。”

小白称这是花花的方式,而她认为员工的薪资应该与其创造效益的相关,可以适当去承诺一些东西,但如果没有完成指标是无法得到的。

为了规范员工每天的工作流程,小白聘请了一名经理过去负责店面,但这件事引起了花花的高度不满。

她开始各种搞小动作,导致小白去了三次警察局。

先是怀疑经理偷东西,再是举报小白虐待员工,最后一次去警察局是忍无可忍的小白主动去澄清一切,因证据不足不予立案。

所以在合伙之前,分工一定要明确,谁是绝对的老大,其他人可以发表意见,但决定权应该只能是一个人。

04

收入不平等闺蜜偷偷做起了“假账”

“我们刚开始想的就是各卖各的,然后互相推广,没考虑到合伙需要把利益进行合理的分配。”小白这样说道。

因为长期收入比例的不平衡,花花打起了店里钱的主意。

刚开始是利用小白不查账的习惯少算几笔账。没想到不仅尝到了甜头,还没有被发现。一回生二回熟,后来她“偷”的金额便越来越大。

之后,花花利用“好老板”形象收买了四名员工,并配合她一起在店里“偷钱”!

被员工们孤立的小白直到去年7、8月才偶然间发现花花ipad上的转账记录。

核对之后发现自己并没有收到这些钱,她大概算了一下竟然有三四万。

不仅如此,还让员工和她一起利用私人微信和会员卡漏洞在“偷钱”,做假的充值记录,还利用虚假账单骗取转账。

小白懊悔地说道:“花花看店的这两年,起码“看”走了30万。”

利益本来就是一个特别敏感的词汇,尤其是合伙制开的店,如果没有分配均匀,难免有一方会多想。

这种见利忘义的行为,让闺蜜彼此之间越来越不信任。所以建议把账目做到透明,公开化的财务,让大家对该拿多少有一个核对的标准。

05

合久必分? 两姐妹从合伙人变成了散伙人!

小白说她在店里属于“甩手掌柜”,这个“甩手”的意思并不是说完全不管,而是放权。

她更专注于蛋糕的创新上,所以店里的账都是由花花来算。出于信任,她并不怎么查账。没想到最后竟然在摄像头下发现了她和员工偷钱的秘密!

被现实打醒的小白发现原来自己一开始就选错了合伙人,想要及时止损却来不及了。

因为她请求资金清算被花花拒绝了,由于当初俩人并没有签合同,无法查证合伙的真实性。

面对利益和朋友的双重暴击,小白决定“净身出户”把店送给花花。但是花花依然不罢休,准备用开店前埋的大“雷”彻底整垮小白。

离店后没几天,小白就被之前的四名员工告上了劳动仲裁。

当时合伙的时候,花花称其没有投入资金为由,让小白做公司法人。员工们以其违反劳动法为要挟,四人索取赔偿金总共15万元。

“没有做过的事情,我凭什么要承认啊。”小白气愤的请了律师来辩护。

后续由于证据不足,虽然赔偿的事情不了了之了,但合伙这几年小白不仅失去了一家店,一个闺蜜还损失了100万。

06

如何避免“散伙”这个的怪圈?

成功者多有相似,而散伙者各有各的不同。 小编想问下各位老板们,在决定合伙时你们找合伙人的目的是什么?

有人可能会说缺钱或者缺一起抗事的。

但是小编想要告诉大家,不管是缺钱还是缺资源,一定要将所谈的细节落实在合同上。工作上也一定要有明确的分工和决定权,不然会像小白一样店里出现“两个老板”。

其实一起开店大家最看重的还是利益,如何把蛋糕分的均匀这个需要提前想好。

最后就是做好退出机制,必须考虑是否对餐馆后续经营有影响,避免有人退出后使餐馆陷入困境。

合伙人开店其实最考验的还是人性。饱受合伙人散伙之苦的史玉柱,曾深有体会地说:“合伙人制是一个民主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