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总经理聘用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搞好甲方酒店的经营管理、增强综合市场竞争力,使 酒店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达到地区同类酒店的先进水平,从而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聘任乙方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甲方股东会同意,甲方聘任乙方为甲方总经理,负责酒店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二、经营目标

 

乙方经营管理,每年实现营业额 万元,利润 万元,今后年度每年递增5%,营业指标分解到每月,逐月考核兑现。

 

三、乙方报酬(税后工资)

 

1、乙方报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效益工资和利润分红四部分组成,计算方法为:

 

报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效益工资+红利;

 

2、基本工资每月 元,岗位工资每月 元,效益工资 元,(取前三年营业额的平均数为基础X5%再分解到月)以效益工资为基础当月考核,按照当月每万元营业增长或减少进行奖励或扣减100元计算,原则上奖励或扣减的上、下限均不得超过 元,上述三部分当月考核兑现;红利按照公司年度总营业额减去直接营业成本后的(如人员工资、营业税金、水电燃料费、一次性用品物耗、原材料成本、办公费、营销公关费等)利润10%计算提成,逐月考核,年底决算后兑现;

 

3、薪金发放时间为:每月 日前发放上月薪金;

 

4、薪金的发放方式:甲方通过银行转帐的形式将乙方薪金转入乙方帐户内或乙方直接从甲方处领取。

 

四、保险福利待遇

 

1、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职工公休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假期的待遇按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2、甲方按照国家及所在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建立基本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或以现金补助的方式直接发放给乙方,由乙方个人负责办理。

 

3、甲方每月为乙方报销手机通讯费 元整。

 

3、其他约定: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享受的其他待遇。

 

五、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1、甲方负责根据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保障安全和健康的工作条件和环境;

 

2、总经理在聘任期届满前,不得无故解除其总经理职务,自动辞职者除外。

 

六、乙方权力

 

总经理直接对董事长和股东会负责,享有下列权力:

 

1、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获取经营管理报酬;

 

2、主持酒店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长和股东会报告工作;

 

3、组织实施股东会和董事长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4、拟订酒店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5、拟订酒店的基本管理制度;

 

6、制订酒店的具体规章;

 

7、提请董事长和股东会聘任或者解聘酒店部门经理、财务负责人;

 

8、聘任或者解聘除由董事长和股东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员;

 

9、拟定酒店员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酒店员工的聘用和解聘;

 

10、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11、批准单笔1000元以下费用;

 

12、执行董事长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13、提请董事长或股东会同意后因工作或同行交流之需要乙方可以宴请上级主管部门领导或同行;在处理宾客投诉时可以按照相关授权规定进行打折直至免单的处理。

 

七、乙方职责

 

1、对完成酒店整体经营目标负总责;

 

2、全面执行股东会和董事长作出的各种决议;

 

3、拟定酒店年度经营计划和各项内部管理方案报股东会同意后监督实施;

 

4、协调酒店的各种外部事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5、按月向董事长和股东会报告公司经营情况,接受董事长和股东会质询并作出解释;

 

6、接受公司董事长、监事和股东会对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7、做好公司工商、税务、消防、卫生、安全、环保等各种证照的办理、年检等工作;

 

8、做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长和股东会确定的其他职责;

 

9、乙方应毫无保留地把饭店管理知识传授给甲方管理人员,负责相关管理部门人员的内部培训,并负责培养酒店管理骨干和服务骨干;

 

10、乙方在管理期内应结合酒店的实际情况,帮助甲方逐步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形成酒店自己的管理模式。

 

八、乙方禁止性行为

 

1、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不得利用职位谋取私利;

 

3、未经董事长和股东会同意,不得以公司名义与自己或者自己的近亲属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4、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5、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6、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7、不得从事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九、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乙方完成经营目标,甲方未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报酬的,按照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约责任

 

(1)执行股东会及董事长作出的各种决议不力或者拒不执行的,由股东会给予警告、罚款、扣薪或者解聘处理。

 

(2)对公司经营目标负总责,未完成经营目标的,按照比例扣减应得红利,同时由股东会作出警告直至解聘的决定。

 

(3)对公司安全保卫负总责,因安全保卫工作不力造成公司损失的,由股东会给予罚款、扣薪、责令赔偿损失直至解聘的处理。

 

(4)从事本合同约定禁止性行为,赔偿公司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股东会给予警告、罚款、扣薪直至解聘的处理。

 

(5)乙方不连带承担由甲方引起的任何第三方责任险(非乙方经营管理的工作范围内工作失职所致)

 

3、甲乙双方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擅自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必须支付以乙方每月基本工资为标准的六个月薪水的总额作为对另一方的经济赔偿。

 

十、陈述和保证

 

1、甲方向乙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2、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具有签订本合同的行为能力和履行合同义务的资格和能力,并且其与甲方签订本合同的行为不会导致甲方因此承担任何对第三方的责任;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十一、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岗位聘任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办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效力不变。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聘任合同自行终止:

 

(1)聘任合同期满,或聘任合同约定终止聘任合同的条件出现;

 

(2)甲方撤消或解散。

 

十二、本合同聘任期限为壹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甲方未提出解聘乙方的,本合同按照原条件延长壹年。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内容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没有约定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并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单位(签章):

 

甲方法人(签名): 乙 方(签名):

 

营业执照编号: 身份证编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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