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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人点了4份餐消费300元,餐厅却不让走:有个人没点单

昨天上午,陆先生打进快报热线85100000:在钱江世纪城的蓝山咖啡馆消费时,我们5个人点了4份餐,最后结账的时候,餐厅要求再额外支付一份48元的柠檬水钱,我们觉得不合理。

双方就账单问题发生了分歧。

5个人消费了近300元

为什么还要额外多付一杯柠檬水的钱?

8月3日下午3点多,陆先生的朋友先点了一杯58元的奶茶和一份68元的牛腩豆腐套餐。“我第二个过来,点了一壶78元的普洱茶。”第三个来的是陆先生的一对夫妻朋友,“夫妻来了15分钟以后,最后一位朋友过来了。因为大家吃过晚饭也不饿,最后就点了一份88元的果盘。”

大家吃完准备结账离开的时候,咖啡厅领班闫先生提醒陆先生,5个人只消费了4份餐,和餐厅规定的每个人都要点份餐的规则不符,因此要收取他们48元的柠檬水钱。

5个人点了4份餐最后不让走 餐厅:有个人没点单

账单显示,陆先生朋友的柠檬水要付48元。万禺 摄

双方因此产生矛盾。

陆先生认为,就算是最低消费,他们五个人消费了292元,平均每人消费58元多,也应该够48元柠檬水的“座位费”了。

咖啡馆领班则认为,点单是按照人头算的,也就是每个人都要点一份餐,如果只有一个人点餐,点多贵都不能算,另一个人还需要另外付48元的柠檬水费。

最后,陆先生一行人在支付了包括餐费、柠檬水费、毛巾费在内的342元后离开。

蓝山咖啡厅:

一个人点份贵的,大家一起吃也不算,必须每人点单

昨天下午,记者以顾客身份来到钱江世纪城蓝山咖啡馆。

坐下后,服务员依次给我们倒了两杯柠檬水,并在点餐的过程中,提醒两个人要记得点两份餐,不过没有提起如果不点餐,超过半个小时柠檬水要收费的事情,餐桌上也并没有放置相应提醒的字条。

餐厅领班闫先生说,他从2年前来钱江世纪城的这家蓝山咖啡厅做领班。“餐厅是不设最低消费的,蓝山咖啡厅总部的规定是,来餐厅消费的顾客必须每人要点一份单,坐坐就走,不超过半小时的话,不收费,如果超过半小时,不点单的顾客就要付48元的柠檬水钱。”

对于那天和陆先生一行人发生的不愉快,闫领班也有些委屈。“其间我们服务员有两次提醒了对方,我们一般在顾客不点单超过半个小时或者40分钟后会进行提醒。一般告知过后,顾客都会点单消费。不是最低消费要48元,我们菜单上最便宜的是30元的开心果,顾客如果觉得收48元的柠檬水钱不划算,也可以点份开心果。”

关于总部的规定,闫领班有自己的理解,“我们营业从早上9点半到凌晨1点,一般来的顾客都会待两三个小时。有时候包厢的客人会坐一天。要是来10多个人就点一份餐,店里吃不消。”

如果一个人点价格比较高的餐食,几个人一起吃呢?

闫领班说也不行。

“最低消费”是把双刃剑

“律师来了”签约律师,北京炜衡(杭州)律师事务所的张雄伟律师说,“这其实就是一种变相的最低消费。”

最低消费的营销模式曾经在国内火过一段时间,ktv酒吧、高档西餐厅尤其常见,和蓝山咖啡一样,这样的模式是为了避免顾客免费占用座位,影响正常营业,也可以增加收入。

但后来,越来越多的商家认识到,这种模式是把双刃剑,虽然可以增加收入维护营业,但也给顾客带来了不舒适的消费体验,影响回头客流。

“我从2002年就到蓝山喝咖啡了,之前因为都点单,没遇到过这种事情。”经历了这次不愉快后,陆先生表示,以后不会去了。

不过,对于聊天谈事功能比较主要的咖啡厅来说,似乎也找不到其他办法来解决“只聊天不点餐”的情况。

商务部明文禁止

餐饮商家设置最低消费

商家应该预先告知店里的规定

早在2014年,我国商务部、国家发改委联合颁布《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

张雄伟律师说,就算商家有意规避“最低消费”的字眼,但这种类似的内部规定,实际就是在打最低消费的擦边球。

并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咖啡厅应该从一开始就告诉陆先生和朋友店里的规定和商品的价格,或者在餐桌、店内用各种形式表明有这个消费,主动提示对陆先生和朋友不利的方面,让他们在了解具体情况后可以选择是否在这里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