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迫店家只售卖自己提供的某品牌啤酒,犯罪嫌疑人周某军伙同两名“兄弟”周东某、祁某,打砸“不听话”的某饭店和龙虾馆,并对表示不满的路人进行威胁、殴打。11月3日,周某军等三人分别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2013年5月,周某军开始做某品牌啤酒的代理商。为了牟取厂家的返利,周某军采取暴力威胁方式,强迫南宁鲁班路的一些店家只能销售由他提供的该品牌啤酒,并且威胁店家们“如果不卖的话,以后别想再开店了”。这些店家因害怕他找人闹事,不得不从他那里购买啤酒,但周某军却私吞了本应返利给店家的每件啤酒12元的优惠,众店家敢怒不敢言。近期,一饭店为照顾一部分客人的饮酒习惯,还提供了其他品牌的啤酒以供选择,导致周某军供货的品牌啤酒销量减少,这令周某军心生不满。
今年9月23日凌晨,周某军在和周东某等人喝酒时提到,最近某饭店和龙虾馆不配合他卖啤酒,想给他们一点教训,也算“杀鸡骇猴”。随后,周某军、周东某和祁某3人来到龙虾馆前,用铁管对店铺一阵打砸,还拿该餐馆的凳子去砸对面的另一家饭店。在打砸过程中,周某军甚至还掏出一把仿真手枪,指向围观路人,进行威胁。
一名路人看到后,说了句“这些人好嚣张!”便被周某军以手枪威胁,并用枪托和铁管进行殴打,直至该路人倒地,周某军等人才扬长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