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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烹协叫板工商部门未必是坏事

作者:张立美

  北京市工商部门近日宣布,“禁止自带酒水”、“包间最低消费”、“物品被盗,本店概不负责”等6种餐饮行业常见现象属于不公平格式条款,并要求存在这些情况的餐饮企业在一个月内予以纠正。然而,这项直指餐饮行业“霸王条款”的新规出台后,却遭到代表餐饮行业诉求的中国烹饪协会的“反弹”,并请求国家工商总局纠正北京市工商局对“餐饮行业6种不公平格式条款”的不当处理。(12月15日新华网)

  作为消费者,站在消费者角度,显然认为餐饮企业自行推出的“禁止自带酒水”等条款是不公平格式条款,属于不合法的霸王条款,是餐饮企业利用行业潜规则下的强势地位逼迫消费者选择,违反了公平原则,侵犯了消费者的投诉权、自由选择权,所以招致消费者的强烈批评和不满。北京工商部门要求餐饮企业整改这6种不公平格式条款,实质上是依法行政,是为了保障消费者权益,符合民意。

  作为行业组织的中国烹饪协会公然无视消费者权益,公开站出来为餐饮企业的霸王条款说话,并要求工商部门为自己的依法行政行为道歉。毫无疑问,作为消费者,对于中烹协的这种立场和行为同样相当不满,很气愤,中烹协招致广大网友的唾骂一点也不意外。但是,换位思考一下,站在利益维护者角度思考一下,中烹协的立场并不让人感到意外,应该得到尊重,而且中烹协叫板工商部门未必是坏事。

  中国烹饪协会,作为中国餐饮行业的行业组织,实质上就是餐饮企业的娘家人和利益代言人,这样的性质和身份就决定了中国烹饪协会必须站在餐饮企业立场上说话,维护餐饮企业的利益,这是所有行业组织的共同性,无一例外。相反,如果中烹协不会餐饮企业说话,而是为消费者说话,背离了行业组织的基本原则和宗旨。从这个角度说,中烹协为餐饮企业的霸王条款辩护和做法本身无可厚非,也并不可怕。俗话说“真理越辩越明”,中烹协叫板工商部门,实质上就是一种正常的辩论,是维护各自利益的辩论,也让事情越来越清晰,也让餐饮企业的做法和工商部门的作为究竟哪一方不合法有一个明确答案:到底是餐饮企业欺负消费者,还是工商部门以行政手段干扰市场。

  实际上任何行业都存在利益冲突,都有行业组织为行业说话,维护行业利益。所以,公众对于中烹协等行业组织维护行业利益的立场和行为不必担忧,也不必批评和唾骂,公众需要做的是坚持维护大众利益立场不动摇,不能向行业组织和行业利益妥协,这才是最核心问题。(张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