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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警示牌占用自行车道 餐馆老板透漏市里出文支持

    本报讯(记者高星 实习生许思晗)昨天,本报以《后湖餐馆门前惊现山寨停车牌》为题,报道了后湖四路一些餐馆用假警示牌占用自行车道停车的情况。昨天晚上6点左右,正值晚上就餐高峰,记者再次来到现场回访:警示牌是没有了,但违停车辆在此处依旧排成长龙。

    昨天,有媒体报道此处为“公共停车位”,实则有误,被设立警示牌的是交管部门划定的自行车道,确确实实是不能违停的路段。爆料人吴先生昨告诉记者,他之所以举报这个警示牌,主要是为自己抱屈:他曾经将车停在与自行车道相隔一条花坛的人行道上,被拍摄了违停;人行道和自行车道按道理都是不能停车的,为什么自己停车贴了条,餐馆却可以将大批车辆停车禁停路段?不患寡而患不均,他想为自己讨个说法。

    记者了解到,此前,兴业路后湖四路附近并无餐饮企业,兴业路也是一条断头路,并没有什么车流,停车矛盾并不突出。但随着金桥大道高架的建设和城中村的改造,原先在余华岭一带扎堆的餐馆都搬迁至此。由于餐饮企业都是用东方花都小区的临街商铺门面改建而来,当初并没有设计地下停车位,随着餐馆越来越集中客人越来越多。与此同时,随着兴业路的东拓,将后湖与百步亭居住区相连,兴业路也由一条冷僻道路一下变成了条繁忙的交通要道,截至目前,兴业路在此路段两旁,也并没有划一个停车位。在停车矛盾异常突出、大量顾客车辆无处停放之下,商家只好斗胆“霸道”将自行车道当停车场。兴业路后湖四路路口,本来路中央有个高压塔基座影响视线,再车多路窄,也变成了兴业路上事故最多发的路口。


    昨天,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餐馆老板告诉记者,市里曾经出台过文件,要支持餐饮企业的停车需求,记者查阅资料发现,2009年,我市确实出台过《关于进一步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意见提出“对于—些重点餐饮企业,将在消费高峰时段放宽门店停车限制”。但如何界定哪家是重点餐饮企业哪家不是,要放宽到什么程度?并无具体细则解释。这也就导致了餐饮企业“霸道”的情况在我市非常常见。很多餐饮企业门前的车位,在进餐时段只允许食客使用,在非进餐时段,也派专人把守,不让社会车辆临时停放,将社会公共资源据为己有。

    江岸区交通大队昨表示,将加大对辖区临时泊位的巡查力度,提高公共泊位的停车效率,对于个别商家侵占公共泊位谋私利的行为,将严肃查处。

作者:高星 许思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