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后,广州生活垃圾分类将有更加明晰的规定。昨天,《广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被提请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进行一审。
《草案》规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将有相关责任人,并且更严格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的使用,要求餐饮、娱乐、宾馆等服务性经营单位不得免费提供一次性用品,逾期不改者将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将有责任人
《草案》规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责任人需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日常管理制度,公告不同类别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地点、方式等,同时做好日常管理、宣传、监督等工作。值得关注的是,责任人要制止翻拣、混合已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
除了责任人,《草案》还规定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社会监督员制度。社会监督员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开选聘。监督员在履行监督职责时有权进入城乡生活垃圾收集点、转运站(压缩站)和终端处理设施等场所,了解生活垃圾分类情况以及集中转运设施、终端处理设施运行等情况,查阅环境监测相关数据,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和从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服务的单位应予以配合。
废弃食用油脂将不得擅自处理
《草案》对餐饮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的处理也作出多项规定,要求单独分类投放并在规定地点分类密闭存放,不得混入其他类别生活垃圾,不得直接排入公共水域、公共厕所、排水管道。个人违反,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视情节轻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而餐饮垃圾产生单位违反,则将面临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而令人“闻风丧胆”的地沟油,今后或将难上餐桌。《草案》明确,餐饮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的收运和处置实行一体化特许经营。餐饮垃圾产生单位应当与取得餐饮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特许经营权的收运处置单位签订收运、处置合同。未按照规定备案而擅自处理餐饮垃圾、废弃食用油脂且逾期不改的,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餐厅需设置不剩菜的醒目标识
在减少一次性包装材料的使用和包装废物的产生方面,《草案》明确,推行净菜上市、洁净农副产品进城,限制和减少塑料袋使用。
需注意的是,《草案》规定,餐饮、娱乐、宾馆等服务性经营单位不得免费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餐具、一次性卫浴用具等一次性消费用品,逾期不改的,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同时,单位和个人应当减少使用或者按照规定不使用一次性消费用品,优先采购可重复使用和再利用产品。
而且,餐饮经营单位应当在餐饮服务场所设置不剩菜的醒目标识,并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向消费者提示合理消费、适量点餐。未设醒目标识且逾期不改者,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