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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实体店,禁送外卖

昨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务院食安办主任、国家食药监总局局长毕井泉专门就网络订餐问题做出回应。

 

“没有实体店将禁止送外卖?”近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网络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后,外卖圈被这样的新闻标题刷屏了。征求意见稿中“利用互联网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具有实体店铺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这一条,最受关注。

 

毕井泉回应指出,2016年食药监总局发布《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重点是——

 

第一,只有取得许可证的实体餐饮店才能在网上接受订餐,没有实体店的不能在网上销售餐饮产品。餐饮企业必须保证在网上销售的餐饮产品与在实体店销售的餐饮产品质量是一致的。

 

第二,要严格落实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的责任。第三方平台要做到三个确保:一是确保在平台上展示的餐饮企业的许可证是真实的,这样才能保证线下的经营者必须是实体店而不是黑作坊;二是要确保在送餐的过程中食物不被污染,因为送餐的物流公司是第三方平台选择和指定的,所以应该对这方面承担起监管责任;三是要确保消费者提出的投诉得到及时处理,因为消费者是在第三方平台订餐交费,第三方平台负责结算。所以平台的开办者要做到这三个确保。

 

第三,要加强网络餐饮服务的监督。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第三方平台和线下餐饮企业的监督,及时查处违反上述规定的违法行为。食药监部门欢迎广大消费者和媒体对网上订餐进行监督。

 

网络订餐的迅猛发展,得益于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的快速成长。但第三方平台跑马圈地式的高速发展也让不少黑作坊混杂其间,带来食品安全隐患。食药监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部分网络第三方平台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审查不严,造成一些无证经营者上线经营,还有部分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公示信息虚假,隐瞒、误导消费者。

 

中央厨房、家厨外卖如何监管?

 

“有实体店说明具有食品生产能力,有许可证说明有法律资质,如果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消费者能够在监管之下找到责任主体,这是最起码的制度设计。”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认为,目前一些外卖品牌采用中央厨房模式,实行统一原料采购、加工,精简复杂的初加工操作,有利于提高餐饮业标准化、工业化程度。

 

不少消费者认为有实体店就意味着可以到店堂就餐,那中央厨房模式的外卖,算有实体店铺吗?

 

对此,食药监总局相关负责人回应称:《食品安全法》对场所的要求主要是基于保障食品安全的目的提出的,并未限制是否应当具有可供消费者就餐的场所。

 

另外一种网络餐饮新模式是家厨共享,因平台商家都是家庭厨房,几乎都没食品经营许可证,也没实体店,所受争议更大。有网友提出疑问:“家厨外卖没有营业执照,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吃坏了算谁的?”

 

食药监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家厨共享这种模式,其平台上的店铺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条件,可以申请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如果不符合发放许可证的条件,可根据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具体管理办法执行。

 

同步播报

对“塑料紫菜”造谣者要严厉打击

 

昨日发布会上,谈及“紫菜是用塑料制成”等虚假报道,食药监总局局长毕井泉表示,历史上曾经有过“纸馅包子”的虚假报道。“但像‘塑料蔬菜’这种谣言,是个脑筋急转弯的问题。你吃了第一口发现是塑料,还会吃第二口吗?”

 

他表示,第一,对这种造谣者,食品安全法是有明确规定的,要给予治安拘留的处罚,要严厉打击。第二,食药监总局新闻司曾组织媒体建立辟谣联盟,希望记者发挥作用,找专家及时分析,看看这种案例有没有可能。第三,提醒消费者增强判断意识,不要盲目传播这类谣言。

 

他指出,食药监总局鼓励受到谣言损害的利益相关者提出索赔。媒体报道食品安全一定要客观、公正,不要怎么吸引眼球就怎么起标题。他进一步讲道,比如“毒疫苗”“假疫苗”,山东济南疫苗案是非法经营案,是经济犯罪。再比如说“僵尸肉”如何蹦上餐桌的,什么叫“僵尸肉”?哪块肉不是尸体上的,哪个尸体不是僵的呢?谁能从活猪、活牛身上咬块肉吃呢?不能这么形容我们所要吃的食物。谣言要揭露,制假售假要揭露,要严惩。 本组稿件据《人民日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