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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收缴2万余袋“魔爽烟”类食品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16日消息,按照依法查处“魔爽烟”类食品的相关部署,各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排查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小作坊、餐饮单位793199家(户),收缴23109袋(盒)“魔爽烟”类食品。

“魔爽烟”类食品是用一根类似香烟状的塑料吸管进行吸食的果粉食品。长期食用这类食品,会引发呼吸道和食道疾病,且产品名称、包装和吸食方式还会让青少年产生“吸烟或吸毒无害”的不良诱导。2013年12月,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教育部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对全国“魔爽烟”类食品的依法查处工作。

据介绍,各地周密部署,迅速组织开展查处工作。一是对可能生产经营“魔爽烟”类食品的生产企业、中小学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以及食品批发、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进行了重点排查和监督检查,做到清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二是一经发现生产销售“魔爽烟”类食品的,立即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查清问题食品的生产、销售情况。三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一经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严厉查处。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介绍,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依法查处了6家“魔爽烟”类食品生产企业,其中对潮安县庵埠振华食品厂、潮安县庵埠大明食品有限公司、潮安县马后炮食品厂、潮安县汉佳食品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处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对揭东县地都镇好利源食品厂、揭东县地都镇华业食品厂等涉案生产企业责令停产整顿,并暂扣生产许可证。

下一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将进一步指导各地加大对生产“魔爽烟”等类违法食品的整治和打击力度,严防不合格食品和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食品流向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