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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的饭,被多收72元

请朋友吃了顿饭,居然被多收了15%的钱。5月7日上午,家住临海城关的张先生告诉笔者,自己在市区某较知名的酒家请朋友吃了一顿饭,结账付款后,一查明细单,竟然发现店方多收了72元。在张先生提供的两份消费明细单上,笔者注意到,第一份金额为567元,第二份金额为495元,两者相差72元,多收了将近15%的费用。

  事情还得从5月4日说起。当天晚上8时许,张先生和朋友共10多人在参加完一场晚会演出后,就近来到位于台州府路与崇和路交叉口的某酒家就餐。由于店方即将打烊,张先生一行被安排在大厅的25号桌。一个小时后,吃完饭的张先生到服务台结账。收银员告诉张先生,需支付567元。张先生心存疑虑,没点几道海鲜,酒水也不多,怎么要收500多元呢?由于要送朋友回家,张先生当时来不及多问,向店方索要了发票和明细单就离开了。

  送走朋友回到家后,张先生拿出明细单开始仔细核对。这一查不要紧,一顿饭居然算错了4道菜。张先生发现,自己点的酸菜鱼、毛血旺当时被告知没菜了,但账单上赫然显示酸菜鱼22元、毛血旺20元;2份南瓜饼算了3份的价钱;还莫名出现了一道自己没点过的尖椒大肠。张先生于是立即打车回到这家店,找到当班的领班,要求核实。当班领班态度还算好,配合张先生进行查对。对没上的两道菜算了钱,该领班向张先生表示歉意。另外两道菜,该领班说绝对不会算错。张先生要求查看原始点菜单。经过仔细核对,确实是算错了。张先生要求给一个说法,该领班立即解释说,可能是电脑员输入时输错了编号或按错了键,对多收了钱,可以退还。考虑到店方态度较为诚恳,张先生接受了退款,并重新打印了发票和明细单便离开了。

  张先生说,一张账单上居然出现三种不同错误,实在令人不悦。自己平时到外面吃饭,一般都很相信店家,店家说多少就付多少。没想到,较回真还真发现了问题,如果不查明细单,还真得掏不少冤枉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