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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被烫伤起诉餐馆赔损失

七岁女孩被烫伤起诉餐馆赔损失
    2011年8月16日下午,张女士一家来到祁某开的餐馆用餐。当时餐厅门口处有水迹,7岁的孩子小黄恰好踩在湿地面上滑倒,碰倒餐厅地面上放置的暖水壶。小黄当即被严重烫伤。
    现小黄的母亲张女士作为法定代理人将饭店店主祁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2.7万余元。
开庭时间:11月21日10时45分开庭地点:昌平法院第3法庭
    (本栏目信息如有变动,请以法院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