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重庆市星级饭店复核和监督检查工作启动

重庆市将从2014年10月10日—11月20日期间,开展2014年度星级饭店复核和监督检查工作。本次复核和监督工作采取饭店自查、各区县星评委交叉检查、市星评办明察暗访的方式进行。

复核和监督检查范围包括:

(一)五星级饭店

市星评办负责组织开展对全市2013年12月31日前评定的五星级饭店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二)四星级饭店

市星评办负责组织开展对2014年度评定满三年期的四星级饭店开展评定性复核工作(名单详见附件1),对2013年12月31日前评定的其它四星级饭店开展年度复核工作。截止2014年10月31日仍在对外经营或部分场所对外经营的饭店,一律不得以装修改造等原因申请延期至2015年度复核。

(三)一至三星级饭店

各区县星评委负责参照四星级饭店复核要求,督促星级饭店做好自查工作,认真开展交叉检查工作。

重点检查内容为:

(一)饭店的必备项目是否全部达标;

(二)饭店在内部结构、设施设备和服务项目等方面进行的调整是否符合相应星级标准,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是否到位;

(三)饭店全员培训制度和体系是否完备且执行有力;

(四)饭店节能减排工作情况;

(五)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等方面是否存在隐患,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是否完备并切实有效;

(六)饭店对外包经营部门是否进行了有效监管;

(七)根据市公安消防总队和市旅游局联合发文的《关于将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纳入旅游星级饭店复核工作的通知》(渝公发〔2011〕715号)文件要求,四、五星级饭店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等级必须达到A级,三星及以下旅游饭店必须达到B级以上等级(含B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