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村、奥运场馆的比赛和观看场所、进出口通道及工作区以及奥运指定宾馆的客房、餐饮、健身、娱乐场所等八类场所将全面禁止吸烟,而运动员、教练员比赛、训练和生活场所也将禁止出售香烟。
记者昨天获悉,北京2008无烟奥运工作方案(草案)(征求意见稿)初步确定。方案计划在2008年奥运会举行前后,按无烟奥运工作方案安排,对8类场所发出"禁烟令"。
据了解,除目前规定的禁烟公共场所外,在奥运村、奥运场馆的比赛和观看场所、进出口通道及工作区,运动员、教练员训练场所及工作区,奥运指定医院、指定餐饮服务业、指定娱乐场所以及指定旅游景点的室内场所,奥运指定宾馆(饭店)的客房、餐饮、健身、娱乐场所等都将成为"禁烟区",不过以上场所可根据需要设定符合要求的吸烟室(区)。此外,在为奥运服务的各种交通工具上也不允许吸烟。同时本市还将倡导餐饮行业全面禁烟,或是分设"吸烟区"和"非吸烟区"。
奥运会期间,相关部门将指派监督员对禁烟公共场所不间断地监督。如有违反规定且不改正者,将被处以10元罚款。对此有市人大代表认为,10元太少,不具威慑力,并建议从加大禁烟力度出发,不应使吸烟室过于舒适,撤走吸烟室内的沙发,让吸烟者只能站着抽,并在吸烟室内悬挂更多的吸烟有害宣传画,最大限度减少吸烟者吸烟的次数。RJ176
链接
八类禁烟场所
1、《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明确的各类禁止吸烟场所;
2、奥运村、奥运场馆的比赛和观看场所、进出口通道及工作区等;
3、运动员、教练员训练场所及工作区等;
4、奥运指定 医院;
5、奥运指定宾馆(饭店)的客房、餐饮、健身、娱乐场所等;
6、指定餐饮服务业、指定娱乐场所以及指定旅游景点的室内场所等;
7、为奥运服务的各种交通工具;
8、各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各类禁止吸烟公共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