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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餐饮行业职工流动率从8%下降至4% 有效缓解“用工荒”

来源:职业餐饮网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31日 点击数: 收藏 讨论交流

        人民网武汉10月30日电 “2009年,我的月工资只有730元;去年全行业工资协商确定了餐饮业最低工资标准后,我的工资一下子提高到了1390元”。近日,从湖北监利到武汉当餐厅服务员的小刘深有体会。

        据悉,湖北省曾先后出台了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条例、乡镇企业工会条例和私营企业工会条例,但随着形势发展,有些规定已严重滞后。适时出台一部涵盖面更广、内容更完善、操作性更强的法规来替代之前法规十分必要。

        2010年9月,湖北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北省企业工会条例》,据悉,这也是我国第一部针对所有企业工会制定的一部省级地方性法规。条例针对工资集体协商老板不愿谈、工会不敢谈、职工不会谈的现状,明确提出“企业和职工双方均有权提出工资集体协商要求”,且企业工会代表职工提出的集体协商要求,企业要在15日内回复。条例还要求,把流动从业职工工资纳入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内容。


        武汉市餐饮行业对此规定作出了很好的注脚。2011年上半年,由武汉市总工会牵头,该市餐饮行业职工方和企业方首次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并签订集体合同。该合同涵盖4万家企业,为45万职工“加薪”,在国内外产生强烈反响。今年4月,该行业又开展了新一年的工资集体协商并签订集体合同,提出餐饮企业今年为职工加薪不低于9%。

        工资集体协商,从表面上看受益方是职工,其实,企业同样得到了实惠。数据显示,目前武汉餐饮行业职工流动率从8%下降至4%,有效缓解了长期存在于餐饮行业的“用工荒”,提升了企业市场竞争力。据湖北省总工会有关负责人介绍,湖北要求2012年底,实现已建工会组织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75%。(李如胜 李保林 王艺园)

(本文来源:人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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