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奖罚管理制度

   一、奖励条件

     (一)对改进饭店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二)在服务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者。

     (三)为宾客提供最佳服务、工作积极热心,多次受到宾客表扬者。

     (四)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五)见义勇为、保护国家财产和宾客安全者。

     (六)恪尽职守,拾金不昧,建功敬业,克己奉公,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有突出贡献者。

     (七)每月被饭店评为最佳员工者。

     (八)励行节约,控制成本有显著成绩者。

     (九)其他应予以奖励者。

二、奖励方式:

      奖励方式: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授予奖金、晋级、加薪等。

三、奖励程序:

     (一)部门奖励由部门经理提出、批准、报总经理审批。

     (二)饭店嘉奖,由部门经理提出,评审无违反员工守则之规定,报总经理批准。

     (三)凡获饭店表彰奖励的员工,其事迹记入档案,以备查考。

四、纪律处分:

     (一)轻度违纪:口头警告。

        1、上岗时,衣冠不整、不佩带工号牌。

   2、当班时未经许可拨接电话或用酒店电话办私事者。

   3、私吃客人遗留食品或酒店赠品。

   5、无故迟到、早退者(包括不参加班前、班后卫生)

   6、未经许可,随意玩弄场内设施者。

   7、工作散漫,未及时向客人提供合理服务。

   8、当天没按指定岗位打扫卫生者。

   9、未经管理人员批准私自调班者。

   10、班前会及大扫除无故缺席。

   11、当班期间不注意言谈举止,大声喧哗,讲不雅语言。

   12、未经同意离开工作岗位而无合理解释。

   13、逗留他处偷懒或闲聊,离岗者。

   14、开单或送食品时出现差错。

   15、在营业场所奔跑者。

   16、乱写乱画破坏公共设施。

   17、不按规范招呼服务客人。

   18、对工作不主动使之失职。

   19、当班时用厕时间超过10分钟。

   20、不按规范站立或站立时间未准时。

   21、开餐前未按要求进行餐前检查、餐前准备。

   22、拿酒水上餐具未使用托盘者。

   23、未及时清理空瓶、空箱、空碟者。

   24、当班时间聚堆聊天。

   25、接听电话不规范或不礼貌。

   26、遇到客人无主动问候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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