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员工纪律规范

酒店员工纪律规范

  (1) 准时上班,并按酒店规定打卡,不得代他人或委托他人打卡。
  (2) 上下班走员工通道,随身携带的物品,须主动接受保安人员及上级的检查。
  (3) 保管好《员工手册》、工作证、餐卡等各种证件。员工调离酒店,必须按要求将工作证等相关证件交回有关部门,不得将工服等物品带离酒店。
  (4) 员工均应按酒店规定着工服,保持工服整洁、仪表端庄。
  (5) 员工必须严守酒店保密制度,不得向外界提供有关人事、经营管理、财务、设备等信息、文件资料;如有查询,应由有关部门负责接待。
  (6) 员工必须按规定时间在员工食堂就餐,未经允许不得将食物带出食堂。
  (7) 员工一般不得在酒店内打(接)私人电话,如有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到指定地点打电话。
  (8) 员工休假或下班后不得在酒店逗留(员工宿舍及员工活动室除外)。
  (9) 员工不得在酒店内留宿。
  (10) 员工不得使用客用卫生间及客用电梯。
  (11) 当班时间员工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串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2) 不得使用污言秽语,不允许在酒店内打架斗殴。
  (13) 员工不得擅自更换衣柜,不得私自换锁、撬锁。
  (14) 不得在非吸烟区域吸烟。
  (15) 不得使用酒店各类客用物品,如酒店的信封、信纸等客用物品。
  (16) 不得偷拿酒店及他人的钱财物品。
  (17) 不得向客人索取小费和物品。
  (18) 不得在墙壁等地乱涂乱画等等。
  (19) 准时上、下班,工作中不能擅离职守或串岗,下班后无故不得在酒店逗留。
  (20) 营业时间内,每个工作岗位都必须有人当值,若出现擅离岗位的情况,以渎职论处。
  (21) 如因特殊情况需调班或调休者,必须经主任级以上人员批准方可生效。
  (22) 员工请假必须提前通知主管,事假提前一天,病假酌情处理,但必须提供有关医院的医生证明,经批准后方为有效。
  (23) 若因工作需要,要求雇员加班时,员工必须服从上级安排。
  (24) 员工的上下班、休假及用膳时间等日常工作由主管或主任安排。
  (25) 工作中要绝对服从上司安排,不可对上司无礼,若对上司的工作方式有异议或建议,可事后向上级反映。
  (26) 工作过程中发生解决不了的问题,应马上通知当值主管处理,不可自作主张。
  (27) 若发现工作中有作弊行为者,除赔偿全部款项外当即予以无偿解雇处分,情节严重者送司法机关处理。
  (28) 上班时间内不准大声喧哗,不准吃零食,不准看报纸、杂志,不准睡觉。
  (29) 上班时间不准携带私款,一经发现以作弊论处。
  (30) 岗位电话是为工作之便而设,凡事应长话短说。未经主任级以上人员批准不得接听私人电话,如利用电话长时间聊天者,严加处理。
  (31) 不准搬弄事非,诽谤他人,影响团结。
  (32) 不可在酒店营业范围内接待亲友。
  (33) 酒店全面推广普通话,不能用方言在酒店营业范围内与同事交谈。
  (34) 未经特许不可使用酒店餐饮、客房、娱乐等设施。
  (35) 工作中要认真负责,严格遵照工作程序进行操作,避免差错,因违反操作程序或疏忽大意所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
  (36) 管理人员应以身作则,若带头违反规定,一律加重处罚。
  (37) 遇到客人投诉时应细心聆听,自己无法解决的问题应马上向当值主管、大堂副经理或楼面经理汇报,以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38) 根据员工手则规定,员工上班时间不得接听私人电话,不得携带手机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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