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就媒体爆出上海盒马鲜生饮料过期事件,盒马相关负责人回应记者表示:这两瓶饮料系前期被偷盗产品,被工作人员找回后一直放置在仓库,近期被工作人员误摆放上货架。盒马鲜生对这次事件给顾客造成的影响深表歉意,并抱以真诚解决态度,愿意按照1:10的标准赔付消费者。
据悉,日前有网友在微博上爆料,称12月1日在盒马鲜生上海金桥店购买了两听丽尔泰椰浆,到家后竟然发现该商品已经过期两个多月。
对此,上海连锁经营研究所所长顾建国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购买到过期食品,商家应三倍赔偿,不足500元按500元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商家要求3-10倍赔偿,不足100元按1000元赔偿。
盒马方面表示,盒马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已经提供了最高赔偿方案,如果消费者的索赔金额过高,商家也有权拒绝高额索赔。对于脱离门店管理视线的食品原料或成品,无论商品状态,一律在第一时间进行报损,不得二次上架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