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参与餐饮团购,消费后却难索发票:店家说找网站,网站说找店家,有关方面也说法不一。时下,因为消费者无法知晓网站和商家的合作协议,餐饮团购已陷入发票“罗生门”。
近日,多位消费者向记者反映在团购网上团的餐饮券,消费后很难向餐厅索要发票。其中一家是位于古田二路的“欢乐牧场时尚自助餐厅”,该店在美团网上推出的一款团购活动,原价48元/人的自助餐,团购价29.9元/人。
16日中午,记者凭手机上的电子消费券来到这家餐厅。消费后店家拒绝开具发票,“团购是打了折的活动价格,我们从来不开发票。”
记者另在多家参与团购的餐饮店调查发现,餐饮团购不开发票已渐成潜规则,店家的理由是,钱是网站收的,发票应该由网站开。而团购网对此说法则不以为然。
18日上午10点,记者拨通拉手网客服电话,工号为1008的客服人员称,顾客应当向餐厅索要发票。她明确指出,顾客在消费前,钱的确是打给了团购网。但消费结束后,团购网会与商家结算,“大部分钱会到商家那里”。
18日下午,美团6057号话务员说,索取发票应该找商家,“团购网只是一个推广平台,没有开发票的资质。消费者的钱是打给了美团,但最后大部分都给了商家。”
记者从武汉市12315投诉中心了解到,近年来,团购投诉数量激增。2009年团购投诉全年仅42起,2010年有63起,而今年1月至今已有147起。该中心工作人员说,餐饮店不开发票的投诉不少。
消协:应由商家开票
市消协认为,餐饮店的行为明显存在违法现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税务法》,消费者有权利索要购物或消费凭证,餐饮店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正规的税务发票,除非是处理或二手商品的消费。
税务:应由网站开票
市税务服务热线12366工号为051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消费行为产生后,顾客有权得到发票。消费者的索票对象应该是自己付款的对象,即是钱付给谁,谁来给票。对于团购商品的票由谁开,她表示要先问清团购网,自己打去的钱是团购网收取的还是店家直接收取。如果是团购网收的钱,那就应由网站开票。
律师:责任不明形成索票困局
大成律师事务所武汉分所合伙人范莉勤律师告诉记者,一般消费行为中,发生钱就应该产生票。但如果中间出现委托行为就不一样。
她分析,团购网与商家可能存在几种合作关系,一种是委托关系,二是共同经营,三是团购网买进商品或服务后,以团购形式对外销售。如果商家只是委托团购网收费,消费者实际是与商家发生消费关系,商家应向消费者提供发票;如果团购网与商家是共同经营按比例分成,那么消费者团购付款后,应由团购网提供发票;如果商品是团购网买进的,那么也应该由团购网提供发票。